fb擅取用戶資料賣廣告‧願捐1000萬求和


(美國)社交網站facebook(fb)早前遭5名用戶控告,指fb未經同意利用用戶的照片及讚好活動等賣廣告,侵犯用戶權益,最終fb同意向慈善機構捐款1000萬美元,以平息事件。

5用戶告上美法院

據美國法院6月16日公開的文件顯示,加州5名fb用戶早前入稟聯邦法院,控告fb將用戶對個別商戶的讚好、與商戶有關的相片或最新消息,挪用作商戶的贊助廣告,不定期刊登在用戶的動態頁面上作宣傳。控方指fb並沒有向用戶付廣告費,用戶卻沒有方法拒絕參與,指fb的使用條款“誤導用戶相信自己可以拒絕自己的名字和個人資料被用作廣告”。

有關廣告自2011年開始出現,控方引述fb創辦人朱克伯格曾稱,可靠的口耳相傳是最好的廣告方式,而fb營運總監桑德伯格更稱,fb的贊助廣告因有用戶的朋友背書,廣告價值比普通廣告高2至3倍,佐證fb把用戶資料當作“搖錢樹”,法官亦同意fb此舉對用戶造成經濟損害。fb最終決定與用戶和解,同意捐出1000萬美元予慈善機構作補償,正等待法院審批。(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