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國華裔士兵陳宇暉受虐吞鎗自殺案,案中主犯陸軍中士霍爾庫姆(Adam Holcomb)7月30日獲裁定過失殺人等多項嚴重控罪不成立,僅以較輕微的毆打攻擊罪等入罪,最高刑罰僅為監禁兩年,惹來華人社群震怒,質疑裁決反映美國軍方縱容暴行,是對陳宇暉及所有軍人的公開侮辱,要求軍方開除霍爾庫姆。
30歲的霍爾庫姆涉嫌聯同另外7名同袍,侮辱凌虐去年8月起派駐阿富汗坎大哈的19歲華裔士兵陳宇暉,例如以“龍女”等有種族歧視意味的字眼嘲笑他,又曾因陳宇暉忘記關熱水爐便睡覺,把他在佈滿尖石的地上拖行40碼,令他背部受傷,最終陳宇暉疑不堪受辱,去年10月3日吞鎗自殺身亡,子彈由下顎貫穿頭部,當時他僅重148磅。
僅倡判30天拘禁
控方在庭上稱,以霍爾庫姆為首的疑犯,因陳宇暉的華裔身份,對他處處針對排斥,在毫無理由下對其濫用私刑,認為霍爾庫姆等人的不當行為,是導致陳宇暉自殺的直接原因。但辯方則聲言,陳宇暉能力不濟,因此要接受“改善特訓”去提昇表現,以免危及整個軍旅,強調這是“合法”的訓練手段,對所有士兵一視同仁。至於“龍女”等稱號,只是軍人間的“暱稱”,不涉歧視,一切懲罰手段也只是為了向陳宇暉灌輸“戰場上紀律”,並非針對或侮辱。辯方認為陳宇暉是因為在軍中表現差勁,加上父母反對他從軍,甚至與他斷絕關係,因而深受困擾自殺,問題在派駐阿富汗前已出現,他人對此並無責任。
10名軍官及士兵組成的陪審團經兩小時退庭商議,裁定霍爾庫姆過失殺人罪、魯莽危及他人生命罪、威脅罪及凌虐新兵罪不成立,僅兩項虐待下屬罪及一項毆打攻擊罪成立,最高刑罰由原本近17年大減至2年。陪審團僅建議就虐待下屬罪名,判處霍爾庫姆30天拘禁,並予降級和減薪。
哭稱做錯
認“腦部有問題”
在隨後展開的量刑聆訊中,霍爾庫姆作供時情緒激動啜泣,他承認粗暴對待陳宇暉是錯誤,為此致歉。他稱自己曾上戰場3個月,其後出現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相類的症狀,雖然未有接受腦掃描,但“知道腦部有問題”。他表示知道自己故意虐待一名士兵,行為糟糕,正接受心理輔導,盼從輕發落。
美國華裔社群對霍爾庫姆洗脫嚴重指控大感震怒。紐約巿華裔議員陳倩雯認為,判決縱容霍爾庫姆的暴行,感到“非常失望”,令人質疑美軍與國內亞裔族群的關係。她批評:“如果我們的年輕人不受保護,我們如何能夠善意鼓勵他們參軍為國效力?”美國華人組織美華協會(OCA)紐約分會主席歐陽蕭安直斥,美軍不應容許仇視與鄙視亞裔美國人的人員留在軍中,認為霍爾庫姆應被軍方開除,永遠不能再參軍。
庭上見零食遺物
母淚如雨下
對於辯方力指陳宇暉因父母反對參軍而與家人關係惡劣、導致他自殺,陳宇暉父母在庭上否認與兒子斷絕關係,母親陳素珍更激動地哭訴:“他是我唯一的兒子,我怎會不要他?”
辯方:與雙親交惡致自殺
陳宇暉父親陳炎桃在庭上強調,從未反對兒子參軍,認為從軍是光榮事,“令我最高興的是,他(兒子)可選擇自己最想做的事”。母親陳素珍出庭時亦否認說過“不要兒子”,強調彼此關係良好。她說兒子2011年1月加入陸軍,去年8月初才調派至阿富汗;在美國本土時,兒子每週都致電問候她,因她患有糖尿病。
陳素珍說,起初雖不想讓兒子參軍,希望他能念大學,但最後也支持他從軍,並在兒子完成新兵訓練時,乘車去看望他。但陳宇暉到阿富汗後,只給她打過3次電話。對於辯方問到兒子既然從小就和她關係親密,有否提及在軍中受虐,陳素珍稱,兒子沒跟她說過。“他不會跟我說,尤其是虐待等,因不想讓我擔心。”
母:怎會不要唯一兒子?
在庭上,她每次被問及“阿富汗”和“自殺”字眼時,便泣不成聲。當檢控官遞上她去年9月,在兒子身亡前寄到阿富汗的包裹照片時,陳素珍淚如雨下。照片中有她寄給兒子的各種中式和美式零食,她哭說:“若他要自殺,為何又會讓我寄給他這麼多食物?”(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