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波蘭議會通過《五‧三憲法》


  • 《五‧三憲法》是歐洲大陸第一部,也是世界第2部成文的國家憲法。

《五‧三憲法》被認定是歐洲大陸第一部,也是自1788年正式通過的美國憲法之後,世界第二部成文的國家憲法。這項最初為填補波蘭立陶宛聯邦及它的傳統貴族民主制長期缺陷的憲法,於1791年5月3日正式被波蘭議會通過。憲法提出農民在資產階級間應具有同等政治權利,並將農民置於政府的保護之下,因而減輕了虐用農役的情況;翌年,《五‧三憲法》在1792年俄波戰爭期間被廢除,實際使用時間僅1年。(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