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德國與中國簽訂《中德通商條約》


  • 1861年9月2日,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崇纶与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的代表艾林波签订了《中德通商条约》。

1861年9月2日,中國與德國簽訂簽訂共42款的《中德通商條約》。早在1861年3月,普魯士就派出以艾林波伯爵(Graf Friedrich zu Eulenburg)為團長的東亞外交特使團代表德意志邦聯的22個邦國的利益,抵達上海,聯絡五口通商大臣薛煥,要求與清政府按照中英中法《天津條約》簽訂通商條約。薛煥拖延敷衍,艾林波失去耐心,直接北上天津,找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並对清政府进行诱骗。最後,清政府妥协让步,於咸豐11年7月28日(1861年9月2日),《中德通商條約》正式簽訂。(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