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0年11月24日,清朝平南王尚可喜與靖南王耿繼茂指揮的清軍在圍城近十個月後,經過慘烈的戰鬥,包括築壘相逼,以樓車攻城,及動用荷蘭炮手,終於攻破廣州城,隨後對據城死守的廣州居民展開長達十二天的大屠殺,直到12月5日為止,不論男女老幼,一律殘酷地殺死,死亡人數達十萬至七十萬,史稱“廣州大屠殺”,又稱“庚寅之劫”(清順治七年,南明永曆四年,庚寅年)。但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所認為“七十萬人”顯然不可信,因為明末廣州府十三縣人口總共才40萬人。另有意見認為當時廣州人口約40萬,而死難者約十萬人或超過十萬人。(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