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國與西藏簽訂《17條協議》


  • 《17條協議》漢文版

《17條協議》是由中國與西藏簽署代表阿沛.阿旺晉美於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簽訂,中國通過協議規定西藏放棄獨立而實行自治。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當時致電毛澤東,表示擁護《17條協議》,但在流亡印度後的1959年6月20日,卻指西藏政府及人民是在遭中國武力逼迫下無奈簽訂協議。以達賴為首的西藏流亡政府更指阿沛.阿旺晉美當年在無法通知西藏政府情況下,以個人名義在協議上簽名,而文件上的印章亦沒有他們的正式官銜。(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