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6月21日,中國天津的民眾打死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Henry Fontanier),火燒法國傳教士教堂,導致數十人死亡,史稱天津教案。清末自簽訂《天津條約》以後,傳教士便開始在各地進行傳教工作,並享有建造教堂、治外法權等特權。外國傳教士傳入基督信仰,與中國傳統的思想風俗產生文化衝突。因天津天主堂發生嬰兒夭折事件,法國領事豐大業開鎗射擊天津知縣劉傑的僕人,引起民教衝突。事發後,法國軍艦開到天津進行威脅,英、美、德、意等六國軍艦亦結集天津一帶示威。曾國藩、李鴻章赴津查辦,力主委曲求全,避戰求和。結果地方官被處分兩人,民眾被判死刑16人,4人緩刑、賠銀49萬両,北洋通商大臣崇厚赴法國道歉謝罪。天津教案震驚中外,而清政府事後的對外妥協處理的方式也引起很大爭議。(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