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議闖尾關‧訂減排宏圖‧法外長:歷史轉捩點


  • 巴黎艾菲爾鐵塔前晚亮起"1.5℃"的英文字樣,希望出席氣候峰會的各國代表同意訂立更嚴格的限制地球升溫目標。(圖:法新社)

(法國)巴黎聯合國氣候峰會經過一日“加班”後,達成最終協議的文本,內容兼顧不同陣營訴求,多個談判要角均反應正面,由中國、印度及以沙地為首的阿拉伯國家組成的談判陣營及134個發展中國家的代表均對協議文本表示高興,指其平衡了各方需求。綠色和平等環保組織亦稱它“把化石能源工業放在歷史的錯誤一邊”,令對抗氣候變化的行動加速。

環團讚向化石燃料“說不”

香港時間昨晚將近7時,峰會主辦國法國在歡呼和掌聲中提交195國代表厚31頁的談判共識文本,交代巴黎協議具體落實和相關細節,其中核心協議草案最終文本佔12頁,合共有29項條文,圍繞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透明度、總體盤點等內容。文本預計在當地時間晚上提交大會通過。主持會議的法國外長法比尤斯稱:“我深信我們取得一份有雄心和平衡的協議。”他形容倘若協議得以實施的話,將會是“歷史轉捩點”。

協議文本提出的減排承諾破天荒包含幾乎所有國家。焦點之一為控制全球溫度上升幅度,提交給大會的文本一如外界預期,提出把全球平均氣溫對比工業革命前升幅控制“遠低於”(well below)2℃,並爭取達到控制在1.5℃以內的更具野心目標。談判共識文本提到,相信只要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至400億噸,即可達到“2℃目標”,另外將邀請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提交特別報告,以評估“1.5℃目標”的所需溫室氣體排放量下調幅度。

發達國年援發展國千億減排

在發達國與發展中國家最大爭議的融資問題上,核心協議草案未有提供金額,但法國公佈的具體落實細節提到,已發展國家須按明確路線圖聯手在2020年前開始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1000億美元減排援助款項,至2025年前再在另一輪氣候峰會設定新集體量化目標,屆時將在原有的1000億美元基礎上“加碼”。

文本又提到,為達至上述溫度升幅目標,各國須儘快攀到溫室氣體排放量頂峰,然後開始減排。文本承認發展中國家需更長時間才會達頂峰,意味相對而言沒有那麼迫切需要減排。

文本要求各方作出“自願貢獻”以落實協議。路透社指出,有別於對上一項大型氣候協議、即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巴黎協議將不會是“有全面法律約束力的條約”,相反會為各國留在巨大餘地,可以自行決定方式尋求更環保的發展。為解決各國自願貢獻力度不足問題,2020年後每5年將會有一次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盤點,以幫助各國提高行動力度。

各國“自願貢獻”
每5年檢討成效

美國政界一向對全球氣候協議存疑,迫使當年克林頓政府只象徵式簽署《京都議定書》,從未將其送往國會確認,巴黎協議文本提供的彈性有利奧巴馬實現以環保作為個人政治遺產的心願。至於對已訂下在2030年前後開始實現減排的中國,路透社指出,協議文本雖規定各國需要每5年一次檢討減排目標,但豁免已承諾在2030年前開始減排的國家,變相為中國的異議解套。(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