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留天佑8日報導)為進一步保障使用「Section 8」政府房租補助券租戶的權益,紐約州國會議員維樂貴絲宣佈將提案,對所有以滋擾手段進行逼遷的業主加強打擊。市議員陳倩雯認為,措施有助保護紐市住屋的可負擔性。
法律明確規定,業主不得因租賃申請人使用「Section 8」補助券就拒絕他們的租用申請;同時不得以滋擾手段逼走現有的「Section 8」租戶,進而加租或申請把物業豁免於聯邦房屋補助項目之外。
維樂貴絲聯同紐約州總檢察長史樹德、陳倩雯,及一批低收入租戶代表,宣佈將於國會提出《2016年業主責任法案》(The Landlord Accountability Act of 2016),旨在保障補助券租戶的權利。
維樂貴絲表示,紐約的地價持續上升,有很大誘因令業主運用各種手段,將公寓樓內的「Section 8」補助券租戶趕走,以進一步加租或重建。部份惡劣的業主,故意不對公寓樓進行整修,讓住戶居住在危險的環境中,目的也就是要他們搬走。
如《法案》獲得通過,違法的業主有機會面臨10萬元罰款,另外還會面臨政府控告,對受影響的住客,最高賠償5萬元。《法案》同時提出,由聯邦撥款2500萬元給地區機構,為低收入住客提供支援服務,包括法律諮詢等。
史樹德和陳倩雯都指出,每個家庭都應該有一個安全的居所,《法案》有助確保低收入住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