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通過地標改革法案


  • (圖:紐約明報)

(紐約.羊展恬10日報導)紐約市議會日前以40票贊成的大比數通過歷史性地標改革法Intro 775-A。這項法案由市議員顧雅明(圖)、關福德(David Greenfield)等起草在去年提案,首次於各項地標申請個案中加設處理時間上限,受規範申請案件包括各項地標性建築、內部地標、風景地標及歷史區等,目地在紓緩積壓多年的申請案。

據悉,儘管紐約市地標法去年正式邁進50週年,但地標保育委員會仍有近100棟擬申報為地標的建築,排期長達50年的等待審理,未能享有保育地標的保障。市議會地標委員會主席顧雅明及關福德在舉行相關聽證會後,吸納社區及地標保育委員會的意見,就原草案進行修訂,在時限部份給予了更多彈性及加入延伸期,並將條文內的5年暫停資格期限移除。

據介紹,修訂法案Intro 775-A主要內容為:1.個別地標性建築、內部地標、風景地標申請-地標保育委員會須在排期12個月內舉行公聽及給出決定。如地標保育委員會及個別建築物業主取得共識,可額外延長期限一年。2.歷史區–地標委員會須於排期24個月內舉行公聽並給出決定。3.積壓申請–地標保育委員會須於排期18個月內處理。顧雅明表示,紐約市的地標申請過程漫長艱鉅,令許多提出申請的建築物無法享有真正地標的保障,地標法需有一個可預期的時間表,讓社區及業主能作出合理的預期,顧雅明感謝同僚關福德、市議長馬麗桃以及市議會同事支持這條合乎情理的政策,增加地標法的可期性、可靠性及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