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推公務員彈性工作時間制.州長簽署後即生效


  • (圖:紐約明報)

(紐約.留天佑22日報導)彈性工作時間計劃法案昨日在州議會通過,相關的州府公務人員,將獲安排彈性工作時間。主推的紐約州參議員史葛靜、州眾議員李羅莎表示欣慰,認為措施可提高生產力。

由兩位分別來自曼哈頓和皇后區華人社區的民意代表提出的州政府公務人員彈性工作時間法案S7324/A9870,獲得參眾兩會跨黨派通過,將於日內送交州長確認。

民代表示,法案旨在為州政府公務人員提供適當的彈性工作時間安排,提高工作生活平衡,同時減少通勤時間,城市內的交通壓力。法案同時要求州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每年就措施提交報告,防範措施遭到濫用。

史葛靜表示,研究顯示彈性工作制和讓員工可以在家辦公,可以讓他們得到更充足的睡眠時間和休息。這是紐約州進一步達至提高生活品質、提升生產力的重要里程。他感謝參眾兩會同仁的支持,希望州長能夠盡早簽署法案,及早推行。

新措施冀提升生產力

彈性工作制一直是改善工時長的方法之一。紐約城市女性協會表示,數據顯示,全美30個大都市中,紐約人每週平均工作時間最長,一週的上下班通勤時間達6小時18分鐘,比起第二長的芝加哥足足多出近1小時。

協會總監Jacqueline Ebanks稱,雖然紐約人真正花在工作的時間並不是非常多,甚至有好幾個城市超過紐約,依次包括三藩市、華盛頓、休斯敦及德克薩斯州的沃斯堡等,但「上下班時間」卻讓紐約人加總後的每周平均工作時間最長(49.08小時),其次是三藩市(48.5小時)、華盛頓(48.39小時)。她認同,措施是達到生活工作平衡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