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留天佑8日報導)涉嫌撞死57歲非裔流浪漢,並試圖逃逸的華裔青年林丹尼(圖),昨日在曼哈頓州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定二級誤殺(Manslaughter in the Second Degree)罪成,將於9月27日接受量刑。
案情指,現年25歲的林丹尼,涉嫌於2014年11月24日晚7時左右,在曼哈頓華埠駕駛轎車,將正在過路的包厘救濟站流浪漢羅伯特(Robert Perry)撞死。經過超過一星期的審訊,陪審團裁定其二級誤殺罪名成立。林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
據悉,控辯雙方圍繞案件最大爭議點,在於林的駕車時速。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指,事發時警察不在現場,屍體的落地點也是理論推測,控方沒有任何硬證據,證明林丹尼的車速過快。辯方又質疑,流浪漢橫穿馬路,自己撞到車上,才是他死亡的原因。
控方則重播證據片段指出,車輛撞人後,車前緣右側撞進去一個凹坑,擋風玻璃碎裂,呈蜘蛛網狀。「車速愈高,撞擊力愈大」,反映被告當時正以「高速公路模式」在市區飆車,將力傳遞到受害人,並將人撞飛148呎。
控方還舉證,將林丹尼車禍前的短信、微信,還有他身上的刺青(電影「玩命關頭」男主角生前名言:如果有一天我死於超速,請不要為我哭泣,因為我是含笑而死),和駕駛座前方擋風玻璃上的貼紙內容(「我知道、我知道,你要我的駕照和行車登記(I Know I Know License & Registration)」)呈堂指出,林熱衷於飆車,有意識地無視飆車的危險。
法官宣佈判決結果後,曼哈頓地區檢察長萬斯發表聲明,指被告的魯莽和超速駕駛行為,導致了他人死亡,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威脅。檢察署將繼續嚴打這類不法行為,讓犯事者為過錯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