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流浪漢逃逸.華青判囚5年


  • (圖:紐約明報)

(紐約.留天佑19日報導)涉嫌撞死57歲非裔流浪漢,並試圖逃逸的華裔青年林丹尼(圖),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二級誤殺(Manslaughter in the Second Degree)罪成後,昨日被判入獄5年。

現年25歲的林丹尼,被檢方指責為「快速而狂怒」的駕駛者。他於2014年11月24日晚7時左右,在繁忙的華埠包厘街,以每小時55哩的速度駕駛著BMW房車,將正在過路的包厘救濟站流浪漢羅伯特(Robert Perry)撞倒。事後繼續行駛,直至撞上消防栓才停了下來。

經過超過1年的司法程序,陪審團裁定其二級誤殺罪名成立。

法官法巴爾(Thomas Farber)表示,這是一起惡性的撞倒行人,不顧而去事故,「社會不能容許,這種視法律如無物的行為」。

林丹尼在自辯時稱,事件發生後已有悔意,年內都沒有再開過車。他又表示,如果再有機會開車,必定加倍小心。

主控官鄧卡(David Drucker)稱,法官最後採用了較輕的量刑指引,判處林丹尼入獄5年,而不是應檢方的呈請,用較高的指引,入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