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旅社騙案.被告賠款免囚


  • (圖:紐約明報)

(紐約.留天佑21日報導)紐約華埠「最佳旅行社」 詐騙案,經過一年多的司法程序,被告鄭薇薇(Vivian Cheng,圖中)終付清50萬元給曼哈頓地檢辦公室。法官輕判她5年緩刑,外加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根據鄭與檢方達成的認罪協議,她對2項D類「三級重竊罪」和3項E類「一級預謀欺詐罪」認罪,承認她向總計350名受害者和機構盜用超過50萬元。她在限定的時間內, 籌集50萬還給受害人後,將獲得輕判,檢方不會就此案上訴。

其代表律師表示,當事人對該案結果表示滿意,「她對整個案子她感到難過,但不需要坐牢,讓她鬆了一口氣」。

檢方昨日表示,之前在地檢署登記的受害者,將陸續收到通知安排賠償。

事件發生後,中華公所率先為民眾與地檢署取得聯邦,又為受害人報案,把資料提交地檢署辦公室。公所表示,對舉報騙案及向當局登記的民眾,終能獲得賠償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