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年7月12日,漢朝第一次黨錮之禍發生:宦官趙津、侯覽等黨羽與張汎、徐宣等人為非作歹,並故意在大赦之前犯罪,期望以此逃脫懲罰,而官員成瑨、翟超、劉質、黃浮等不畏權貴,在大赦以後仍然按律處置了這些人。宦官等人向桓帝進言,桓帝聽信一面之詞,重處了這些官員。黨錮之禍是指中國古代東漢桓帝、靈帝時,士大夫、貴族等對宦官亂政的現象不滿,與宦官發生黨爭的事件。事件因宦官以“黨人”罪名禁錮士人終身而得名。前後共發生過兩次。黨錮之禍以宦官誅殺士大夫一黨幾盡而結束,當時的言論以及日後的史學家多同情士大夫一黨,並認為黨錮之禍傷及漢朝根本,為黃巾之亂和漢朝的最終滅亡埋下伏筆。(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