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警員怒摑醉娃遭處分‧警改會吁加強情緒管理


(台灣)高雄市兩名警員疑執法過當遭市民投訴,兩名警員5月2日早上在阻止一名醉酒女子企圖縱火時,竟對其辱罵、掌摑。高雄市警方認為兩名警員做法不當,有損警譽,以“言行失檢”予以申誡處分。警察改革委員會(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呼吁前線警員要加強情緒管理。

高市三民二警分局督察組2日接獲市民投訴,指陽明派出所兩名分別姓陳及姓莊的警員,在2日上午執行一宗疑似縱火案時,對當時人施以不必要的暴力,導致當事人可能受傷。

目擊事件經過的市民稱,46歲陳姓女事主2日晨疑因酒醉而在家企圖縱火,陳、莊兩名警員到場勸說無效後,有人施以擒拿術將女事主逮捕,女事主因為疼痛大叫“你不會小力一點”,陳姓警員聞言怒斥“你是哩(在)哭喔!”,隨即賞她一個耳光,再銬上手銬,原本胡言亂語的醉女瞬間呆掉。

高市議員林國正要求警方就事件向市民交待,他表示,酒醉的人本來就口不擇言,若涉及妨害公務或侮辱公署警方,應依法究辦,“怎可打人巴掌?這種行為跟動私刑沒兩樣!”

陳姓女事主被警方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她酒醒後表示,對自己企圖在家縱火和被掌摑的事都忘得一乾二淨。她向警方表示,1日晚因和男友爭吵,故喝了很多高粱酒,但之後就什麼都不記得,需從市民提交的錄影片段才得知自己被警方掌摑。

高市警方警務督察組組長黃旭彬2日表示,警員的行為“太粗暴”,將會對其進行申誡處分。而涉事陳姓警員事後亦坦承事件,他表示是為制止陳女的過激行為而採取“大了一點的動作”,“我有打到陳小姐,我為此向她道歉,也願接受處分!”

台灣不止一次發生警員執勤過當的事件,2010年曾有一名警員在取締檳榔西施時,施用柔術將一名弱小的檳榔西施過肩摔造成對方受傷而引來輿論撻伐,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承認,部份警員的情緒管理能力太差!他指出,控管情緒是執法人員的專業,警察執法若不能放下情緒,動不動就被激怒,“是一件很危險的事!”,他呼吁各市警局應加強基層警員的情緒管理教育。(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