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湖南農村有計劃生育官員為創造政績及牟利,以“超生”或“非法收養”為名,強行抱走農民的嬰兒或小童,在偽造文件完成程序之後,將這些嬰兒或小童以每個3000美元的價錢送往外國收養。而被抱走的兒童,既有合法收養的,也有親生的,有的根本就是頭一胎的獨生子女。
北京《新世紀》週刊經多年調查,揭發湖南省邵陽隆回縣計劃生育部門從2000年到2006年強行抱走數十名嬰兒的非法牟利行徑。他們鎖定“超生”或“非法收養”的嬰兒目標後,幹部通常少則4、5人多則十餘人,在村幹部帶領下,迅速包圍農家然後強行抱走。村民表示,每次計生人員搶人,有超生、未婚先育和收養兒童的家庭,都會像遇到土匪般四處逃竄。
湖南作惡6年
村官引路
在被抱走的數十個嬰兒中,甚至包括已經落戶的合法收養兒童,甚至並非“超生”的嬰兒。毛坪村村民袁新權的頭胎女嬰,在出生僅僅20多天後,就被計生人員在路上搶走。由於很多嬰兒出生不久即被搶,部份甚至連名字都沒有。
當時隆回縣與內地很多鄉村一樣,計劃生育數額指標與計生人員的獎勵、升職掛鉤。除政績壓力之外,搶孩子收取“社會撫養費”(向非法超生、非法收養的家庭徵收的罰款),還能成為一筆可觀的收入。
兒童到手後,計生人員就會向父母索取“社會撫養費”,從3000到4萬元不等,數額全由計生人員決定,交錢就可贖人。隆回縣屬國家級貧困縣,能交得起罰款的家庭少之又少。大多數被抱走孩子的父母,只能眼看著骨肉成為謀財工具。
送福利院每童獲逾千元
計生部門隨後會偽造一系列文件,把嬰兒身份改成“棄嬰”,送入福利院,每名嬰兒可獲1000元或以上回報。對於這些送來的“棄嬰”,福利院照單全收。邵陽市社會福利院院長蔣德偉表示,“他們也是政府部門,我們不能懷疑吧”。依照慣例,這些嬰幼兒入院的時間成為了他們的生日,姓氏則都統一改成邵陽的“邵”。
統一姓邵
入院日即生日
嬰幼兒隨後就可進入合法收養途徑。而每收養一名中國“棄嬰”,外國收養家庭通常要付3000美元(約1.95萬元人民幣),其中約90%歸福利院所有。目前,隆回多名家長已收到自己孩子在國外生活的信息,但更多被抱走的孩子不知所終。
先登尋親啟事
販嬰變相合法
湖南官員搶到孩子,確定家長無法支付罰款後,就開始偽造文件。首先,計生部門會偽造嬰兒父母申請、詢問筆錄、派出所證明等文件,“證明”抱來的孩子屬於“非法收養”,而且收養家庭願意“聽候人民政府處理”。這樣,搶來的兒童就會變成“棄嬰”。當局會在省城報章上刊登“尋親啟事”,60天後,嬰兒就可被領養。
依照《收養法》、《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福利院的嬰兒、兒童可由本國或外國收養。
60天無人認領可被收養
2003年,民政部明確規定,社會福利機構送養棄嬰、兒童,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在當地省級報紙上刊登查找棄嬰、兒童生父母的公告。60天後,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