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5名囚犯8個月內分別在兩所監獄內上吊而亡,香港死因裁判法庭經過調查後,5月9日裁定他們全是“死於自殺”。
5名囚犯是於2009年12月至2010年8月期間在獄中上吊自殺。香港死因法庭共傳召了52名證人和45份呈堂證物,陪審團最終一致裁定這5名囚犯是“死於自殺”。
香港懲教署拒絕透露這5名囚犯的背景資料,但根據出庭作供的囚友披露,其中一名死者是犯下藏毒罪的42歲囚犯,他與10多名囚犯同住一倉,沉默寡言,囚友從對話中得悉他有精神病。
針對這宗事件,陪審團向懲教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加強員工訓練,提高對囚友自殺的警覺性;一旦囚犯數目增加,需增加巡邏人手,確保巡邏質素;救援車輛進入監獄時,要派職員在大門候命開閘,令救援工作能儘快展開。
懲教署在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懲教署一向關注在囚人士的身心健康,因此會審慎考慮死因庭的建議,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同時加強觀察一些情緒不穩、身體狀況欠佳及精神受困擾的囚犯,防止他們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