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結紮15年竟有7歲女‧風流漢賠妻3650萬


(台灣)15年前因與公司女職員有外遇,從事房產買賣的台中男子劉秋露一度被元配妻子押往醫院結紮“杜絕後患”,但他在臨床時竟向醫生要求“刀下留種”,並瞞妻已經完成手術。未料謊言在12年後因為7歲私生女要報戶口而被揭發,劉妻要求其賠償5300萬元(新台幣,下同),但台中地方法院法官發現劉男出於愧疚,於過去數年間已陸續向妻子賠款3650萬元,故於5月30日的判決中判處妻子索償失敗。

劉妻不滿法庭30日的判決,聲稱丈夫之前所給的3650萬元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賠償,“他還答應給一棟3000萬元以上的房子沒履行。”她揚言將考慮上訴。

案情透露,劉妻15年前發現丈夫與其公司女職員李某有染,堅持要丈夫結紮才肯破鏡重圓。未料丈夫卻在挨了一刀後,中途要醫師停止手術,醫院為免糾紛,在病歷上敘明此狀況,並要劉男在病歷上簽名捺印。而劉妻亦被蒙在鼓裡,以為丈夫已經“六根清靜”,兩人的夫妻關係得以維續12年。直到3年前,劉男才向妻子坦承,已與李女婚外生女,女兒已經7歲,須上報戶口,故向劉妻坦白事件。

劉妻在30日的庭審中直斥丈夫“很奸詐”,“他割那一刀,還每天抹藥給我看,卻騙我10幾年,在外偷生小孩。”劉妻亦因此向丈夫提出通姦的控訴,索償300萬元精神損害費及附帶5000萬元民事索償,但法官認為劉男已陸續賠妻3650萬元,相當於劉男30年的總收入,足以填補對劉妻的損害,故判劉妻敗訴。

台中地區的律師指出,當地過往的通姦案例的賠款由30多萬至50多萬元,但若夫妻早已分居毫無感情,還可能會“一毛錢都沒得賠”。律師稱,案件中的法官應該是認為劉妻以談判方式已取得3000多萬元,因而認為獲賠金額已高於行情,所以不再判賠。(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