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東區醫院去年發生駭人的性侵事件,13歲韓籍男童留醫期間,性侵犯年僅5歲的同院女童。少年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禮罪,裁判官嚴詞斥被告的所為猶如禽獸,但礙於其年紀,判刑選擇有限,下令還柙被告至6月23日後判刑。
綜合港媒6月10日消息,尚差數月才足13歲的韓國籍被告,9日由父母陪同下到東區裁判法院兒童庭承認控罪。案情指出,被告於去年9月26日在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兒童及青少年科病房侵犯一名女童;根據女童的驗身報告指,女童的私處有擦傷痕跡。
裁判官閱畢案情後,直言案情噁心,屬非禮案中最嚴重的一種,對其家人來說亦是非常傷心的一天;涉案事主是一名留醫的5歲女童,被告的行為如禽獸一樣。
裁判官又兩度指被告幸運,因他尚差數月才14歲,否則會被控強姦罪,而成年人就算面對非禮控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裁判官坦言,如被告為14歲以上的話,還可判他入教導所,但基於被告於案發時只得13歲,判刑上的選擇有限,並明言被告可能面對拘禁式刑罰。
香港現行法例是假定14歲以下的男童無性交能力,即使證據確鑿,他們涉及的強姦行為亦只能控以非禮罪。有大律師就指,有關法例過時,無法監管早熟而犯法的人,造成法例真空,希望政府加快步伐,修定法例。(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