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據統計,近6年內,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打了8場官司全勝,獲賠總金額達910萬元(新台幣,下同);而國民黨立委邱毅在5年內,打了50場官司,也寫下全勝紀錄。兩人被政壇人士封為“訴訟常勝軍”。
台媒報導,施明德與邱毅除了保持訴訟全勝紀錄外,兩人另一項共通點是,兩人都不迷信大牌律師,不請律師打官司。施明德有“賢內助”陳嘉君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邱毅親自出馬,一手全包。
施明德強調,政治人物必須為言論負責。他打官司,是為了捍衛言論自由的真諦,也提醒政治人物“在言論市場不要如此輕率”;要求被告在報上刊登道歉啟事,則是要讓當事人“皮會痛”,以此為誡。
施明德從2005年起,陸續對涉嫌誹謗他的人提出民刑事告訴,累積已有8件民事勝訴確定,合計獲賠910萬元,被告幾乎都必須在3或4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邱毅表示,他不喜歡興訟,大部份是別人告他,但別人嚴重侮辱到他的人格,他一定反擊。
有“爆料天王”之稱的邱毅,自2006年起,因揭發高捷弊案、扁嫂炒股案、扁家洗錢案、駙馬爺趙建銘、趙玉柱內線交易案,揭弊雖然為他贏得高人氣,但也付出跑法院的代價。邱毅辦公室有一塊大型白板,“全盛時期”週一到週五都要出庭。
不過,5年內,邱毅也創下“50勝零敗”的訴訟勝率百分百的另類紀錄。打敗的對手,涵蓋扁朝文武官員。
邱毅說,他很享受在庭上與對方辯護律師舌戰的氣氛,他最得意的戰役,就是與前檢察總長陳聰明的誹謗官司案。陳聰明當時請了頗負盛名的3大律師,到了庭上卻被他的辯才一路壓著打,當天辯論結束,就知道官司勝了。
告贏前立委王世堅是邱毅另一個得意的戰果。王世堅在2006年指控邱毅涉嫌性侵前“中國小姐”廖先聆,邱毅氣得當天下午就遞狀控告王世堅誹謗,法院判決王世堅敗訴,必須登報公開道歉。
至於2008年台南扁友會會長黃永田在監察院前扯掉他的假髮官司,高等法院判黃永田敗訴。邱毅說,加上賠償金額及律師費,黃永田共賠70萬元,這筆金額是他獲賠金額最大的一筆。他的目的是要告誡政治人物,利用詆毀別人形貌獲取政治利益,都該受懲罰。
據統計,施明德在6年內獲賠新台幣910萬元,平均一年150萬元,收入比許多上班族還高。邱毅雖然“收入”不及施明德,但他表示,將來不當立委,這幾年累積下來的法律常識,或許可考慮考律師或司法官。(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