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香港明報)
13年演藝生涯起起伏伏,林子善感激一班伯樂的提攜。(圖:香港明報)
林子善感激周星馳當年起用他演《喜劇之王》中演“洪爺”一角,對他照顧有加。(資料圖片)(圖:香港明報)
《鐵馬尋橋》牛精良角色鮮明受注目。(資料圖片)(圖:香港明報)
《談情說案》林子善與楊怡、林峰結戲緣。(資料圖片)(圖:香港明報)
《花花世界花家姐》中,林子善與佘詩曼合演可愛姊弟。(資料圖片)(圖:香港明報)
林子善在《怒火街頭》挑戰一本正經的律師角色。(資料圖片)(圖:香港明報)
林子善泊過周星馳碼頭,風光一時,但星途如坐過山車般起起伏伏,一度跌入谷底。想回歸現實世界,做售貨員又沒人請;幸好絕處逢生,再遇伯樂曾志偉、黃子華。轉戰電視圈,默默耕耘闖出“綠葉王”新路,近期他佔據香港無線兩線劇集,出鏡率高過一眾小生、花旦。子善銘記恩情:“沒周星馳,就沒林子善!沒曾志偉,亦沒今日的我!”
林子善現年29歲,1998年參加周星馳《喜劇之王》訓練班入行。他獲周星馳賞識,參演電影《喜劇之王》飾演小混混洪爺,佔劇極重,羨煞不少演員。無奈瞬間爆發後,很快回歸平淡。簽約周星馳5年,坐多過做,薪水就照出;之後約滿,有少少知名度的他,頓變失業青年。
周星馳看中入影圈
林子善淡淡然回憶這段跌蕩的戲劇人生,“13年來在圈中浮浮沉沉,最初拍《喜劇之王》浮過,但一、兩年就沉下來。當初我之所以參加《喜劇之王》訓練班面試,是想著玩、見見周星馳,完全無想過發明星夢。面試時,我扮一個叫‘洪爺’的朋友講話動態,其他參賽者好快被叮走,怎知道星爺一直笑,死都不叮我,這樣就進了訓練班。隔了不久,星爺就說:‘加個角色給你,你做回之前面試的‘洪爺’就可以了!’這樣就給我撞著入行,簽了周星馳公司5年。”
風光不再‧找工沒人請
《喜劇之王》令林子善憑“洪爺”一角爆出,但風光只有一陣子,之後參演電影不多。“星爺對我很好,有底薪給我。直至約滿,我沒再續約,有兩年沒工作零收入,整天躲在家裡、打遊戲機,不斷逃避,白白浪費時間,最後終於忍受不住出去找工,想做Sales,又沒人敢請。人們見我來面試,就以為我玩偷拍說:‘是不是電視台偷拍呀?不要玩啦洪爺!怎請得起你!’我怎樣解釋都沒用。後來有朋友介紹我去賣Hip Hop產品的店舖做,由低做起,15元一個小時,早上11點做到夜晚10時。之後有個師傅教我打碟,又找我去做秀,一年走4場,酬勞都夠一年使用。又有間大型歌廳請我做MC,做了3個月,底薪由$8000加到$16000,相當不錯,更因而與曾志偉結緣。”
志偉黃子華是大恩人
“05年志偉要人幫手搞演藝人協會晚會,李璨琛叫我義務幫忙,那次搞得很成功。當晚志偉問我:‘你是不是跟星仔的!’我說沒簽啦!他就說:‘不如我簽你啦!’但之後沒有下文,我以為他開玩笑。直至之後他生日,我趁機問他:‘你是不是想要簽我?’怎知道他即場介紹現在這個經理人Carol給我認識,簽約後拍了《大丈夫2》、《臥虎》等電影。”
數到加入電視圈,黃子華是關鍵人物。“07年子華拍《奸人堅》時要一個下屬,向無線點名找我演金錢豹一角,正式開始拍電視劇,雖然我是以表演計算,不是‘親生仔’,但無線一直給我很多機會,十分感謝。”
感激伯樂‧飲水思源
子善感激曾幫助他的伯樂,“第一個一定多謝周星馳,我簽他那5年,他對我好好,給我底薪;但他始終數年才開一套戲,我明白及體諒他,未必照顧得到太多。周星馳的人好好,出埠時,他住五星級酒店,我們都住四星級,他吃什麼,我們就吃什麼,沒分你我。(是否想跟他再合作?)當然想啦!但我希望自己有料能幫到他,只要他需要到我,我一定回去,因為沒他,根本沒我,我這顆種子是他丟下去,今日變成一棵樹都因為他,要飲水思源。那時李力持、田雞都對我好好。”
“我也要多謝志偉,那時我‘全死’不想再在這行立足,覺得自己沒希望的啦!是志偉在垃圾桶撿我出來,救回這棵樹,用心機去灌水、施肥,才能成長。子華幫我踏出電視圈的第一步,可能他看我這個人挺得意,給我機會。”
飾演律師‧最有壓力
近期子善在《花花世界花家姐》、《怒火街頭》分別飾演花偉聰及米佐治,曝光率強勁;之前他參演的《談情說案》、《鐵馬尋橋》等劇集,演繹均獲得不錯評價。過往他多演古惑仔角色,但逐漸被派演不同類型的人物,如《移情別戀》有讀寫障礙、《怒火街頭》戴上金絲眼鏡、西裝筆挺的律師,磨練演技。
“《移情別戀》是我第一次不用演古惑仔,我好用心去演;之後到《怒火街頭》演律師,是我演戲以來最有壓力,大佬鄭嘉穎對我有期望,說未見過小弟演這種正經角色,他很緊張常提點我,導演都好疼我。我自己拍攝前,在腦裡幻想這個人物,加入血肉,然後去模仿演繹。由於我是演郭峰的兒子,為求更像兩父子,我增胖20磅。”
用心演‧做到150分
子善承認演繹角色受外形局限,“身形及樣子沒得變,我又不會去整容,我相信上天給我的樣子及身形總有原因,看我老闆志偉,還有王祖藍都不是高,但有很出色的成就,最重要有心去做,問心無愧。我亦不介意繼續演古惑仔,很多厲害人如劉德華、郭富城、鄭伊健、謝天華等都演過古惑仔,有得演好過連古惑仔都沒得演,最重要我每次工作都做到150分,亦很潔身自愛。我常在夜場工作,見到很多人吸毒,對身體不好,我本身喜歡跳舞,吸毒是跳不到舞的,我絕對不會試。說難聽點:‘為什麼我都死不去?’因為我keep得好,相對keep得不好的人,死的比率一定較高。”
夜場打碟做DJ
林子善經歷過演藝生涯低潮,尋找新出路,與朋友合資開設打碟公司,每星期到夜場做DJ打碟4晚,生意不錯,目前已成為他的正職,演戲是副業。“我覺得在演藝圈是被人控制,很多限制,不是你付出多少便有回報。倒不如我勤力去演戲,但不用計算有回報,而在另一邊,生意上取得實質收成,會有保障,不用在沒有戲拍時望天打卦,我是很喜歡工作的人。”
他對公司投入很多心血,近日正為搬新公司忙碌。拍戲與打碟他會分配好時間,“無線都知道我的情況,日間拍劇,夜晚便打碟,若臨時有戲找我,可以互相遷就,找人幫手。”
心中女神陳法蓉
林子善與無數女星合作過,但他心中的女神只有一個,就是陳法蓉。究竟陳法蓉如何迷倒他?“我在1999年與陳法蓉合演電影《四人幫之錢唔夠使》,當時拍一場我被單車撞到滾倒在地的戲,一Cut機她就過來抱著我問:‘小朋友有沒事呀!’嘩!香港小姐抱著我,即刻暈啦!那時我覺得她心地好好,一直到現在,我的女神不是陳法拉,是陳法蓉。”
此事陳法蓉都知道,“我跟她有時會在微博談天,她會叫我加油,但我害羞,不敢當面跟她說。有次拍戲,郭峰知道我喜歡陳法蓉,竟然致電給她,叫我和她講電話,我說不好,峰哥就對著電話說:‘他說很怕不敢講呀!’”
自認好男友
不過子善不會選圈內女友,免卻麻煩。“和圈外女生拍拖不用太多顧忌,可以隨意去吃魚蛋粉。”他與現在的女友拍拖約1個月,他自問是不錯的男友。“我沒王子病,很照顧女友,她又很乖,沒公主病,現在挺穩定。”(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