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年初公佈“超齡子女”申請來港計劃,讓港人在內地出生的“超齡子女”來港與父母團聚,80歲的陳友道(陳伯)原本滿心歡喜,以為兒子可受惠來港一家團聚,詎料兒子是“超超齡子女”,不符合申請資格。命運弄人,年屆80的他,憂心未必可等到兒子來港定居,安樂慶祝未來的父親節。
“超齡子女”申請人,其父母取得香港身份證時,申請人需未滿14歲,惟陳伯來港時,長子愛群已20歲,不合申請資格。
陳伯2歲時,父親離家遠赴菲律賓,一去無回頭,到1980年,因內地政治環境,陳伯亦被迫離家來港,他對於要與家人分離一直耿耿於懷,對於多次闖關來港仍無法如願的兒子尤其感到虧欠。
受累政治環境獨自來港
訪問期間,陳伯多次搖頭輕嘆命運弄人。本為小學校長的他,1958年在內地被打成右派,直至1962年才被摘掉右派帽子,“要你回鄉下種田,批鬥大會每次都要參加,要你排在哪裡就排在哪,站在人前面,被輪流批鬥”。曾經歷沒有父親的童年,心底自然希望一直陪伴子女,但那段苦日子教陳伯天天擔驚受怕,1980年公安局批准他來港,他決定先留下妻子和5名子女在福建家鄉,來港後再爭取家人赴港團聚。“掙扎呀,但無辦法。”
初來香港,陳伯十分不習慣,時刻記掛在家鄉的妻兒。1989年,他已安排幼子到紐西蘭念書,連學費、住宿都已辦妥,打算先把幼子送往國外,待有機會便由妻子帶長子愛群來港。誰知六四事件後,大學生被限制出國,打破陳伯將愛群帶來港的如意算盤。92年,妻子獲批准帶同一名子女來港團聚,最後挑了幼子。“做父母的,到了這刻,這顆心依然好難說清……”
團圓夢一碎再碎
回歸後,陳伯立即讓愛群來港並到入境處“自首”申請居港權,數日後便被遣返。愛群同年再偷渡來港,那時長女亦逾期居留香港。那3年,3名子女陪伴在旁,雖然憂心隨時被遺返,但家人能居於同一屋簷下,閒來上茶樓、四處逛逛,已讓陳伯暖在心頭。直到99年1月,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即使出生時父母未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亦可獲居港權,長女及愛群先後“自首”並取得“逛街紙”,誰知同年6月人大釋法,規定出生時父或母已為永久居民的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才能擁有居港權,陳伯再次夢碎,與2000多名家長組成“爭取居港權家長協會”堅持爭取子女來港。
“居港權組織死了數十老人家”
數年前老伴患上老人癡呆,陳伯倍感吃力,愛群雖早在內地成家立室,但亦明言希望來港陪伴雙親,打算來港後從事裝修、修路等工作,可惜再一次無法受惠超齡子女政策。一場歡喜一場空,陳伯拿著兒女來港探望時的照片無限心酸,“這條心少不了,我80歲了,去世了也好難爭取到。居港權這個組織,死了數十個老人家了,我組員都死了7個”。陳伯只期望當局把政策開放到底,讓更年長的超齡子女也能受惠,一圓團聚夢。(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