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顆失鑽20個失主?苗栗警方嚴查冒認者


(台灣)台灣媒體6月21日報導,苗栗市民黃先生拾金不昧,早前在垃圾桶內撿到一顆1.1克拉的鑽戒,市值超過25萬元新台幣,黃先生將之交予警方處理。未料自消息在媒體曝光後,苗栗警方2天內隨即接到超過20個認領電話,自認是這顆鑽石的失主。

苗栗警方表示,市民黃先生於4月底將這顆鑽石交給警方處理,經珠寶店鑒定,確定這是一顆1.1克拉的鑽戒,市價至少25萬元。警方初步研判,不排除是竊賊“不識貨”,看到偷來的鑽戒色澤並不亮麗,以為是假貨才丟在路邊。

由於遲遲未見失主出現,故苗栗警方於日前透過媒體公佈消息,希望大意的失主可以及時領回失物,未料竟引來20多個失主。

警方表示,有關消息21日曝光後,當局的電話就響個不停,警方接到至少全台20通的詢問電話,每個人都自稱是鑽戒主人,“自稱“鑽石主人”的從北到南都有,除了苗栗本地之外,還包括台北、南投和嘉義等地”,警方經過細問後發現,至今無一人可出示有效證據,以證明以確認自己是“鑽石主人”的身份。

警方表示,失主必須提出鑽戒序號或購買證明,才能領回鑽戒。由於鑽戒已經公告招領2個月,如果最後無人出面認領,依台灣現行法律規定,鑽戒就會歸拾金不昧的黃先生所有。(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