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13歲女兒從事援交賣淫,精神有異的母親竟叮嚀她:“別把價格壓得太低!”;而15歲親女淪為援交妹,整日酗酒的父親卻以“正在喝酒,沒空!”為由,拒絕從警方手中領回親女。桃園警方月初的掃黃行動中,抓獲13的妞妞(化名)與15歲的奶妹(化名),兩人向警方表示不獲家人照顧,需要靠援交“自力更生”,警方認為兩名少女的家庭不宜繼續照顧女事主,故已將兩名少女轉交社工安置。
律師指出,家長同意孩子進行援交行為,均屬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恐遭剝奪親權。
警方透露,化名“奶妹”的15歲少女來自桃園的單親家庭,自初中畢業以後未繼續升學,因父親整天酗酒,竟不知她已未繼續升學,她亦因此整天在網吧玩網路遊戲度日,為尋求金錢來源而上網從事援交。奶妹表示,她曾與男客性交易後,被男客趁機偷去身上的2000元(新台幣,下同)現金,覺得獨自行動危險,就找來同是單親家庭出身的13歲學妹妞妞拍檔賺錢,更以“少女3P”為賣點,共同賺錢且互相照應。
剛升上初中一年級的妞妞說,母親因精神異常住院,落網前曾去探望母親,母親同意她援交,並囑咐她說:“別把價格壓得太低!”她與奶妹彼此惺惺相惜,常以網咖為家,但賺錢殊不容易,雖然“少女3P”有賣點,但卻屢遭嫖客以“未成年很危險”為由砍價,每次性交易只能賺得約2000元。
本月初兩名國中女生落網,警方多次聯繫不上家人,直到日前才聯繫到奶妹的父親,未料對方聞悉女兒因援交被補後竟無動於衷,竟告訴警方說:“我在喝酒,沒空!”隨後拒聽電話,警方只好將兩名少女轉交社工安置。有熟悉青少年法律的律師指出,父母允諾孩子從事援交,並非逼孩子援交,雖沒有刑責,但未善盡照顧責任,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最重可能遭剝奪親權。(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