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發生在1999年的台北市新光保全3億元(新台幣,下同)監守自盜案,主要嫌犯熊耀國於犯案後人間蒸發,台北地檢署所發佈的通緝令迄今已逾10年,超過竊盜罪追訴權時效,台北地檢署日前宣佈,對熊國耀做“不起訴”處理,代表熊耀國自此無需再為此案負上刑事責任,有關案件將成為懸案。
案發在1999年1月3日上午,原任新光保全(保安公司)北區金庫中心副主任的熊耀國,於當天下午與共犯陳文樹等人兩度進入公司金庫,共偷走黃金223.5公斤、124萬多元美金現鈔以及2.04億新台幣,贓款共值超過3億元新台幣,成為當年最大金額的盜竊案,一度轟動整個台灣。案情透露,熊、陳兩人自案發翌日淩晨2時許駕運鈔車離開金庫中心,淩晨3時許再開運鈔車返回金庫中心後逃逸無縱,警方多番追查均無法抓獲熊耀國。
據悉,熊耀國在案發前曾向友人透露,因不滿未獲調升,想竊取金庫中心的財物。台北地檢署於同年1月5日發佈通緝,警政署也將熊嫌列為要案查緝專刊對象,甚至懸賞百萬元求破案消息,多年來有關熊的下落消息雖然不少,有指他在台灣低調生活,亦有指潛逃大陸,但警方、刑事局等多方查無下落。台北地檢署表示,熊耀國所涉竊盜罪,依舊法追訴權時效只有10年,故目前已無法再對他提出法律追訴,等同“無罪開釋”,3億贓款至今下落不明,全案劃上句點。(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