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兒,你在哪裡,媽媽好想你!”48歲的重慶羅女士19年前離婚,1歲大的女兒由前夫撫養,19年來,每次她提出看女兒都被拒絕,前夫稱“女兒生活得很好”,勸她最好不要打擾。但在今年7月,在她一再追問下,前夫終於透露隱情:女兒早在18年前就走失了,至今都沒找到。
1992年,羅水芳與結婚兩年的魏四(前夫小名)協議離婚,由於她當時精神狀況不好,也不希望孩子被人取笑是“沒爹的孩子”,於是放棄了爭取1歲女兒的撫養權,1993年將女兒送到婆婆身邊,沒想到這一別,就是18年。
欲寄錢被拒
追問下揭發
多年來,前夫躲著不見她,“他(指前夫)家裡人都對我說,女兒現在很好,過得很幸福”。今年3月,羅水芳終於找到前夫,對方稱女兒在福建讀大學,“我想寄點錢給女兒,他叫我別去打擾女兒正常的學習生活;不久他說女兒不知道有我這個媽,需要時間和女兒溝通”。直到7月,羅水芳再三追問,前夫才坦白交代:女兒早在18年前就走失了。
魏四說,1993年,他帶著兩歲多的女兒逛街,在去給女兒買零食的空檔,女兒不見蹤影,由於慌了神,他竟然沒有報案,也怕羅水芳找他算帳,故一直隱瞞消息。連日來,羅水芳手持女兒1歲多時的照片奔走於派出所、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均毫無線索,“如果女兒還活著,今年都20歲了,都不知道她長成什麼樣。我真希望能和女兒再見上一面”。(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