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前第一家庭偽證案8月17日判刑定讞,最高法院判處前總統陳水扁之子、現任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坐牢3個月,即日起遭解除議員職權。
與趙建銘各監3月
陳幸妤緩刑2年
與陳致中同時被判刑的,還包括他的母親、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監禁9個月、吳淑珍的女兒陳幸妤和女婿趙建銘監禁3個月,但陳幸妤緩刑2年。
由於吳淑珍身體虛弱,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檢察官將定期訪查吳淑珍身體狀況,若發現她符合能自理生活條件時,才會執行發監程序。
查黑中心在2006年偵辦公務機要費案時,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吳淑珍被控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作偽證。
陳致中3月刑期
或以社會勞動折抵
根據台灣刑法,陳致中和趙建鉻可依專長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折抵,例如義診、法律服務、社區清潔等,但最終決定權仍在執行檢察官手上。
不過,內政部表示,陳致中被判刑後,依法應予解除其高雄市議員之職,且自判決日起生效,換言之即日起生效,其缺額無須補選。
對於判決結果,陳致中形容是“政治事件”,指責馬英九政府企圖以司法判決處理政治案件,任何判決結果,他與家人都無法接受,在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商討後續對策。反對黨民進黨也聲援陳致中,質疑司法迫害、政治力介入。(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