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名大學生於8月18日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到訪港大時在校園示威,被警方強行推入一座教學樓的後樓梯,在梯間一處只有5呎半乘5呎的狹窄空間,被多名警員和港大保安“圍困”1小時,不准離開。其中一名港大學生李成康接受《明報》訪問時證實,已經尋求法律意見,相信警員行動已構成“非法禁錮”,考慮申請法援,刑事起訴警方或民事索償,並歡迎港大法律學院提供協助。
已尋法律意見
考慮申法援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表示,對於警方處理國家領導人訪港的安排深表關注,監警會日前直接收到一宗來自新聞機構投訴,已轉介投訴警察課處理,以及交由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跟進及審核。
當日協調學生示威的港大學生事務長周偉立23日開腔批評警方在港大的保安限制,將典禮場內師生與示威學生“撕裂”;警方則強調,3名學生因進入保安區,被警員移入後樓梯,然後交保安處理。
李克強18日到港大陸佑堂出席百週年典禮,一批大學生在逾百米外示威,其中3人從梁銶琚樓底層後樓梯步出,打算會合戶外示威的學生,卻被警員和保安“圍困”。
記者23日與涉及事件的3名學生,包括港大學生李成康、嶺大學生鄧建華和理大學生黃佳鑫回到現場“重組案情”。李成康憶述,當時他們試圖先後打開後樓梯兩道防煙門,步出底層泊有警車的停車道,逾10名警員隨即上前阻止。李成康稱向警員表示“希望通過太古橋,會合示威學生”,但遭對方拒絕。後來一名白衣警員指揮約10名警員“推”學生回去後梯,李成康當時高呼“天理何在”並被傳媒追訪,其間,鄧建華和黃佳鑫倒在後梯兩道防煙門之間,一名警員立即把門關上,阻止傳媒拍攝。
李成康稱,警員關門後,另一邊的防煙門亦有警員把守,6名警員走進兩道門間大約5呎乘5呎半、面積約27平方呎的狹窄空間,貼身監視3人。李成康說,3人被“禁錮”時,多次查問警員職位及被困原因,警員拒絕回覆。警員約20分鐘後撤出,由7名保安代替“包圍”工作。學生曾要求打開前門透氣亦不得要領,在侷促的空間內被“禁錮”達1小時,直至門外警員向保安示意說“可以走啦”,保安才帶領他們返回平台。
李成康證實23日晚就事件會見律師,律師指“表面證據也反映警員無理禁錮”。他透露會在數天內研究申請法援,刑事起訴警方或民事索償,歡迎港大法律學院協助。
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陳淑莊說,警方在事發場地欠合理解釋拘留學生,令學生人身自由受侵害,或已構成非法禁錮,她鼓勵學生從法律途徑爭取公義。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非法禁錮最基本原則是,當受害者意願是希望離開某一個環境,而企圖離開時受阻撓,阻撓除了是言語,也可是肢體動作,令受害者感到恐嚇。他說:“當警員向保安示意‘他們可走啦’,可用作推論‘即是之前走不得’,亦有助學生們立論。”(香港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