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擬修法允愛滋器官捐贈‧名醫指學理上可行


(台灣)針對台灣衛生署考慮修法,讓愛滋器官捐贈合法化,台灣大學附設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9月4日表示,如果讓愛滋患者的器官,捐贈給其他愛滋病患,學理上是合理的;而對於台大醫院日前發生的愛滋器官誤植事件,他說,最重要的是檢討問題,對器官捐贈建立一套機制。

由於發生愛滋器官誤植事件而辭去台大醫院器官捐贈小組召集人職務的柯文哲,4日在出席一場健保研討會時表示,這起器官誤植事件,最重要的是針對問題檢討,提出解決方案,建立一套機制,而不是一昧追究該由誰負責,因為追到最後,一定是檢驗師與協調師要負責,但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受到“留全屍”的觀念影響,台灣居民捐器官風氣不盛;台灣器官捐贈移植中心統計,目前有7555人等候器官捐贈,但今年至今只有145人捐贈器官,僅嘉惠486人。每年有九成以上的病患都等不到器官,許多病危者抱憾而終。

對於修法讓愛滋器官捐贈合法化,柯文哲說,學理上可行。他說,如果受捐贈者是愛滋病患,捐贈者也是愛滋病患,在學理上是合理的,只是要找到醫生幫他開刀而已。柯文哲強調,愛滋感染者如果按時服藥,存活時間可達一二十年,外界不應對愛滋患者污名化。

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研究中心主任陳宜民認為,島內器官不足,如果命在旦夕的病患有需要,“適度開放也是一種方法”,目前日本、美國也都在研擬相關法規。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說明,移植愛滋病患器官解救病危的病患,未嘗不可。

不過,長期接觸器捐病患的器官捐贈協會秘書長吳英萊認為,島內社會對愛滋疾病的教育不夠,病患心理的建設是一大問題,因此他對愛滋合法器捐持反對立場。成功大學護理係副教授柯乃熒雖對修法樂觀其成,但她認為,外科醫師是否準備好,願不願意作移植手術也是問題。

台大醫院日前發生把愛滋病患器官移植給5位受贈者的烏龍事件後,台大、成大跟台灣衛生署的專家精銳盡出,已對5位受贈者先給予3個月的預防性投藥,最快明年5月就能知道是否感染。據悉為求保險,島內醫界跟疾管局,分別越洋向愛滋權威專家何大一求救,希望目前何大一正在研發的第二代愛滋病藥物,也能讓這5個病患使用。10月何大一將和島內專家視訊開會,希望能替這5名病患,找到更好的治療方式。(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