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祖產百刀弒父‧母親哭求法官判親兒死刑


(台灣)為分千萬元祖產而未肯自食其力,新北市28歲陳姓男子竟在母親目擊下,亂刀斬殺父親,更在事後向警方悍然表示:“後悔不在我心中!”揚言一朝自由將再殺絕母親、弟弟等親人。50多歲的陳母在法庭上哭求法官判兒死刑,再提民事訴訟主張剝奪兒子繼承權,板橋地院9月7日聽取雙方證供後,判決陳男喪失繼承權。

案情透露,28歲兇嫌是陳家長孫,深得祖父寵愛,祖父曾表示家產將來都由陳男繼承。但自祖父於2002年過世後,兇嫌不滿祖父將約值2000萬元新台幣的家財分予父親及叔叔而多番爭吵。警方指出,其父親不滿陳男長年不事生產,多番逼他外出工作不果,於2010年9月下最後通牒,要陳男即時找到工作,否則需搬出家門,未料陳男竟因此動殺心,更寫下《殺人日記》,準備手刃父親,以早繼承家產。

警方在案發後於死者物件中發現其《殺人日記》,上記滿各種殺人方法,部份抄自電影橋段。

案發於同月13日深夜,陳男埋伏家門外,等候父親下班返家時,先持菜刀猛砍父親頸部,陳父用手阻擋並大聲呼救,陳母開窗目睹慘劇,連忙報警。目擊行兇過程的母親在庭上供稱,陳男行兇時“殺紅了眼”,還依電影中的殺人手法。法醫官事後驗屍發現,全長23公分的日式廚刀的刀刃全插入死者胸部,他又在死者斷氣後換持功能表再猛砍近90刀,砍累了還換手並喝水休息,直到警方趕到才罷手。

陳男被捕時曾說:“後悔不在我心中”,還表明對母、弟和叔叔都“恨之入骨”,聲言一旦自由將對各人趕盡殺絕。辯方雖在庭上對有關言論辯稱是因精神分裂症所引發,但法官根據醫院鑒定,認定他犯案時意識清楚,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死刑。

陳母在庭上供稱:“兒子長年威脅殺全家、心中只有財產,還曾毆打父母”,她要求法庭判處兒子死刑,因其死不悔改;同時要求法庭剝奪陳男的財產繼承權,獲法官接納,判處陳男死刑及褫奪其財產繼承權。(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