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國和澳洲首度合作成功打擊貪官捲款外逃。澳洲法院將8年前逃到澳洲的佛山國企經理李繼祥以“洗錢”罪判囚14年。李繼祥當年捲走4000萬元人民幣,經香港空殼公司轉入澳洲戶口,澳洲當局沒收其財產,並返還中方3000萬元。
澳洲返還廣東3000萬
《南方日報》報導,昆士蘭州最高法院上週三判處51歲的李繼祥洗錢罪、收受利益罪成立,入獄14年。法官指被告“沒有一絲悔意”明顯有意洗錢,其律師則說,李雖然取得永久居留權,但並未入籍,在獲釋後將面臨遣返。
2003年9月,時任國企南海區置業公司總經理的李繼祥挪用政府住房基金4000多萬元,轉入名下香港空殼公司後再匯到澳洲,並經港逃到布里斯本,先後購買3棟別墅及多架名車。廣東省檢察院2004年聯絡澳洲駐華警務官請求協查。2006年3月,澳洲以洗錢罪調查李繼祥,廣東檢察院提供資料、安排證人在澳洲駐穗領事館視像作供,港警亦協助調查在港空殼公司狀況。2007年6月,澳洲查封和凍結李家共630萬澳元最終將416萬澳元交還給廣東檢察院。(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