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愛滋器官移植懲處‧負責人或遭撤照


(台灣)台灣大學附設醫院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爆發滿1個月,台灣衛生署9月29日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結果,署長邱文達表示,器官捐贈疏失主要包括人為失誤與醫院作業缺失2部份。根據醫療法,台大醫院將挨罰新台幣50萬元;人為疏失部份,僅前台大器捐小組負責人柯文哲一人被追究責任,可能被處以停業1個月到1年處分,最重甚至將遭到廢止執業執照或醫師證書。

當天中午得知自己可能面臨停業處分,柯文哲口氣異常平淡,連說了幾句“沒關係、沒關係!就隨便他了。”

本案發生在8月24日,1名腦死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台大醫院因為檢驗報告口頭檢核失誤,誤以為未感染愛滋,造成捐贈者的心、肝、肺、腎等器官,植入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5名患者體內,8月26日才發現錯誤。柯文哲為了扛起責任,接連辭去台大器捐小組負責人和衛生署器官勸募主持人兩個職位。

對於這一事故,台灣衛生署9月2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指本次事件主要出於人為失誤與醫院作業系統安全性缺失2大部份。

邱文達指出,在器捐作業系統上,台大醫院沒有將移植作業列入常規作業中,造成人員管理監督疏失,是明顯的作業漏洞,將依據醫療法處以最高新台幣50萬元罰鍰。

至於人為疏失部份,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器官勸募小組負責醫師柯文哲沒有善盡主管責任,將依醫師法規定,移付主管機關台北市衛生局懲誡。

石崇良指出,柯文哲可能遭到停業1個月到1年的處分,最重還可能被廢止執業執照或醫師證書;如果柯文哲被停業,就不能再執行醫療行為,但仍可擔任教職。

在其他人員的處分方面,邱文達表示,台灣衛生署將移請台大醫院主管機關教育部及台灣大學參考處理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至於外界關切的協調師與醫檢師失誤問題,由於沒有觸犯罰責,衛生署僅發函要求進行調整職務並加強教育訓練。

調查報告指出,5名遭錯植愛滋器官的受贈者,術後情形良好,其中3人已出院,仍在住院的2人當中有1人在加護病房;目前5人的愛滋篩檢都呈現陰性反應,顯示目前一切正常,但衛生署仍要求台大與成大醫院持續與家屬溝通後續賠償事宜,病患一切醫療費用全由台大醫院負擔。

柯文哲得知自己可能面臨停業處分、甚至將被廢止醫師證書時,口氣異常平淡,連說了幾句“沒關係”。他強調,這次愛滋器官捐贈事件就跟飛航安全事件一樣,除懲處外,一定還要查出問題症結。事件發生至今1個多月,柯文哲感慨,社會充滿報復的心態,遇有糾紛,就用刑法伺候,“醫師成為犯罪率最高的行業”;連帶地,醫界推動多年的“醫療疏失除罪化”,本來在“立法院”本會期可望修法,現在也被迫停頓了。(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