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3前提審酌下‧考慮簽兩岸和平協議


(台灣)台灣總統馬英九10月17日說,在民意高度支持、台灣確實需要、國會監督等3項前提下,政府會思考兩岸在循序漸進情況下“能夠審慎斟酌在未來10年當中,是不是去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馬英九下午在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吳敦義,及政府相關部會首長陪同下,於總統府召開“十年願景”最後一場記者會,宣佈“和平兩岸”、“友善國際”願景。

馬英九說,政府推動兩岸關係一向有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循序漸進,也就是“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經過3年多運作,“我們現在也在思考,未來10年當中,應該能夠審慎地斟酌在10年當中,是不是去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但馬英九特別強調,這樣子做是要有前提的,“第一,就是台灣民意有高度的支持,第二,台灣有確實的需要,第3,必須要在立法會監督的情況下,才會踏出這一步,我們會非常審慎,因為我們現在規劃是10年,因此這種可能性不會被排除”。

兩岸和平協議無時間表

至於若連任成功,是否會在第2任簽署?馬英九說,是否洽簽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情況下才做,不會為簽而簽,同時也沒有時間表,“至少在目前來講,這倒不是最優先項目”。

他也強調,致力兩岸和解制度化、增進台灣對國際發展的貢獻,及外交與國防,“是台灣安全的三道防線”,以此為基礎,確立台海永續和平。他說,台灣與大陸互動不論是兩岸當局的互動或是人民的互動,都希望自由、民主、人權、法治這些核心價值能逐漸變成雙方的共識。

馬英九表示,兩岸政策有一些基本理念,就是強調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其中很重要的互動原則就是“雙方互不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治權”,這樣的互動,雙方才能放心地向前走。(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