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悅悅走了‧家人擬告兩司機


  • 數名佛山網友自發到現場獻花,並為悅悅放飛氫氣球。(圖:香港明報)

  • 小悅悅在廣佛五金城被輾壓位置(紅圈1)距新華勞保經營部門店不足3米,她後來被拾荒婦陳賢妹抱到路旁(紅圈2)。陳姓店主稱,由於他當時所站的位置(紅圈3)被約一米高的貨物擋住,並不知道小悅悅被撞受傷的情況。(圖:香港明報)

(中國)佛山女童王悅與死神搏鬥8日後,在10月21日凌晨在父母的陪伴下,終於結束了年僅2歲的生命。代表悅悅父母的律師稱,將起訴兩名肇事司機,追究刑事責任及進行民事索償。對於女童遭兩車輾壓又被18名路人置之不理的遭遇,廣東省委書記汪洋首度評論事件,稱“要用良知尖刀深刻解剖自身的醜陋,喚起社會的警醒”,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醫生:腦功能內臟衰竭

10月21日上午9時,廣州軍區總醫院ICU(深切治療室)主任蘇磊舉行記者會,指小悅悅經全力搶救無效,已於凌晨零時32分離世,死因為全腦功能衰竭,導致全身多個重要內臟相繼病情惡化,最終衰竭。悅悅離世時,父母伴在其身邊。母親曲女士悲慟萬分,癱坐在椅子上,父親王持昌在工作人員陪同下處理悅悅的遺體,遺體已經送到廣州殯儀館。在新浪微博21日有逾240萬條微博討論悅悅事件,網民紛紛表示哀悼,並痛斥是“人性曲扭、社會冷漠”造成小悅悅的不幸。

律師:釐清刑責
再民事索償

《南方都市報》引述悅悅父母代表律師羅德旭說,現正配合警方調查,而刑責與否關鍵要看肇事司機當時有否看到悅悅、第一名司機撞到人後是否知曉而故意輾壓,如果是就是“故意殺人罪”。第一名司機曾稱他當時以為是撞到東西,不知道是撞到人,則可能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7年監禁,最終仍要由刑偵部門認定。

羅德旭說,在刑責清晰後再會制定民事索償方案,除了司機之外,還可能向佛山廣佛五金城管理方索償,而18名途人因並無明確法律責任,故不考慮追訴。據內地法例,因一時疏忽而沒有照顧好兒童並不屬於“虐待兒童罪”,而內地又無疏忽照顧罪,故父母也沒有法律責任。

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20日下午在省委常委會上要求反思“小悅悅事件”,說“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來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醜陋,忍住刮骨療傷的疼痛來喚起社會的警醒與行動”。他指要在公眾參與下創造“揚善懲惡”的制度條件和社會環境,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郭於華對明報說,“揚善懲惡”制度就是令“好人有好報”,“不一定是物質獎勵,也可以是精神上的肯定和嘉許”,但從南京彭宇案等一系列事件可見,現時的制度是在“懲罰善良、整治好心”,幸而還有不少人關心小悅悅,最終也有好人將她救起,可見社會良心未泯,“但這種制度如果維持下去,好人會愈來愈少”。

在北京,著名律師胡益華、尹富強等20多名律師組成“停止冷漠公益法律援助”律師聯盟,如果有人“做好人反被誣告”,將提供法律援助,尹富強說,希望法律不做“幫兇”,而要為好人撐腰。

悅悅躺店外
東主:真的看不見

小悅悅被輾壓事件中的18名冷漠路人有數人被“起底”,其中閉路電視中顯示的“第16人”、廣佛五金城水暖用品店主陳先生21日對小悅悅的離世感到難過,但仍堅稱自己沒有看到當時被輾壓的情況,“請放過我吧”。

巿民返現場獻花放氫氣球

記者21日重返案發地現場採訪,在下午1時許,有六七名佛山網友自發到現場,為小悅悅獻上鮮花和放飛氫氣球。一名姓蕭的女網友表示,希望做點事情,顯示佛山人並非如此冷漠。幾名網友在卡通款式的氫氣球絲帶上寫上祝福,包括“天堂沒有冷漠”和“天堂裡沒有車來車往”。

陳先生的水暖器店離小悅悅在被撞地點不到7米,閉路電視畫面中顯示他當時從店舖走出,往悅悅的方向走了幾步後忽然轉身回去,之後不到半分鐘,拾荒婆婆陳賢妹出現救起悅悅。眉頭緊鎖的陳先生對明報稱,自己當時是在找自己3歲的女兒,“百分百”沒有看到悅悅。他直言,曾多次被人問及此事,“請放過我吧,我真的沒有看見。”

陳太表示,事發後數天生意減半,每天都收到很多匿名短訊與電話,罵他們見死不救,“有人甚至還威脅我們不要開店了”。陳氏夫婦20日晚專門前往探望悅悅,送上果籃和禮物,但因悅悅父母入了ICU(深切治療室)看望女兒,雙方沒有見面,當時陳太紅眼睛請一名親戚轉告,“我老公真的沒看見,沒有機會救到她,不好意思”。

“新華勞保”距悅悅被撞地點更近,只有約二三米,但門口長期有高約1米的貨物堆積。陳姓勞保店主稱,悅悅被撞的整個過程就是由這間店閉路電視錄下,同樣被指“見死不救”的陳先生解釋,自己當時並不知情,得知事件後已第一時間幫助警察調查和提供證據。(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