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加勒比海國家格林納達與台灣斷交、與北京恢復邦交已有6年,卻遭台灣追討2800萬美元的借貸及利息,相當於其2009年的全年出口貿易額,根本無力償還,格林納達稱這可能嚴重損害其國家經濟。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台灣在1990年代曾給格林納達提供多項援助貸款,至今未償還。格林納達2005年與台灣斷交後,台灣入稟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庭討債,法院07年裁決格林納達須連本帶利還款2800萬美元。
格林納達財政部長伯克(Nazim Burke)說,代表台灣的美國律師行已通知了全球所有和格林納達旅遊業相關的航空與郵輪公司,他們支付給格林納達的資金將被拿走還債,至少一間郵輪公司已聲稱要取消在格林納達的20個停靠站,“如果是真的,我們的損失將數以百萬元計。”(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