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遭追稅1500萬‧拒繳可囚7年


(中國)“取保候審”的內地知名異見藝術家艾未未11月1日指北京地稅局向他送抵追稅逾1500萬人民幣的處罰決定書,他指此舉如同“搶劫”。作為公司法人代表的艾妻路青指公司賬目被當局收走為由而拒絕接收。法律界人士稱,按照內地法律,拒繳偷稅數額巨大者,最高可判7年監禁。1日《明報》致電負責艾案的北京地稅局第二稽查隊,但截止截稿前未有回應。

今年54歲的艾未未,4月3日被當局扣押,官方媒體通報艾涉嫌經濟問題被查,直至6月22日獲“取保候審”返家。但北京地稅局在數天後要求他的“發課文化發展公司”繳納逾1200萬元人民幣稅款及罰款,今次的數額則升至1522萬。

帳本被沒收
艾稱搶劫

由於發課公司的公司帳本等被公安沒收。艾未未11月1日在twitter上稱,公司尚未見過帳本,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偷稅。“悶了這麼久,發課公司至今沒有見過帳,會計和經理被威脅、不許與我們見面,不容我們的溝通。這不是搶劫嗎?”

據悉,今次當局給艾發的通知單數額高達1522萬人民幣。但艾表示公司尚未見過帳本,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偷稅。對此,艾未未在微薄戲謔:“不見帳本,不見會計,經理失蹤。”

艾代理律師浦志強1日向《明報》表示,行政機關任何處罰都要有事實依據、法律依據來調查,“你沒帳本查什麼?憑什麼查?沒有帳目,哪來的依據?”

律師:15天內須繳納

艾的好友、北京律師劉曉原對《明報》稱,下發的通知書為正式處罰決定書,從2日開始開始計算,16日為止,稅務部門還會再找有關公司,若再拒絕繳納,案件或將被移交公安機關查辦,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訴訟。他亦稱,儘管發課公司法人為艾妻路青,按內地法律,單位犯罪會對實際負責人處罰,“也就是說,艾一直拒絕繳納,將面臨最高7年監禁刑期。”(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