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突拒抵押‧艾未未上訴受阻


(中國)11月16日是維權藝術家艾未未所屬發課公司“偷稅”罰單到期日,稅務局14日突變卦,稱不接受8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抵押擔保,令艾未未上訴程序受阻。稅務局目前只給一個交費帳號,但艾未未及其公司拒絕就範。公司稅務師稱,如果交費等於“承認罰款合法”。

要求直接過帳
艾拒就範

截至14日凌晨零時,艾未未收到高達869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內地稅法規定,偷稅漏稅者只要以稅款和滯納金作擔保,就可申請行政覆議,再不服可入稟起訴。在艾未未1500萬元罰單中,稅款與滯納金之和是845萬。

上週仍催促發課公司提交抵押擔保的北京地稅局,14日突然以《擔保法》中“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的規定,稱不接受擔保,只能直接“過帳”交款。艾未未公司的稅務師杜延林說,稅務局不出擔保回執,令申請行政覆議受阻。他說,稅務機關無法執行稅務法規十分荒謬,“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等於是說官員推出規定以後,說自己是文盲,無法執行規定”。他說,若逾期(16日後)仍無法擔保,最可能的結局是艾未未被再次移送公安處理。

代理律師浦志強說,擔保是法律賦予納稅人的權利,“如果我們堅持依照法律辦事還有風險,那麼這個風險就不是我們自己的。即使我們承受,也是為普羅大眾去承受”。他又說,即使交了錢,“你以為他們就不能抓你?”(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