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澄清劉姍姍“虐傭案”:帳務清白工時合法


(台灣)針對台灣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被指虐待菲傭遭逮捕一案,台灣外交部11月14日發佈新聞稿稱,初步調查劉姍姍與所聘雇的菲傭之間帳務屬清白,工時屬彈性。

劉姍姍11月10日遭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並被拘留後,台北方面隨即啟動內部調查。14日公佈的初步調查結果稱,劉姍姍與這名菲傭之間的契約正本載明月薪原為1240美元,但菲傭主動向劉姍姍表示,有關其住宿、伙食、醫療及保險等費用,自願從其薪資中每月扣除790美元支付。因此,這名菲傭薪資與其他費用扣除後,每月仍可實領450美元。此外,菲傭住在官舍中,由台方提供醫療等保險外,劉姍姍仍每月給菲傭140美元的食品雜貨費,總計實領590美元,此數字與駐堪薩斯辦事處每月報部核銷的金額一致。

而劉姍姍單身無眷屬,平日都在處理公務,不在家時間甚長,大部份時間官舍僅有菲傭1人在,除不能擅自離開外,菲傭行事自由,其工時雖非為“朝九晚五”的固定時段,但也並非所謂平均一天工作長達15至18小時。

至於錄影監視器則是辦事處官舍的必要設施,原即為官舍安全而安裝,絕非對僕役全時監視所用。

台灣外交部說,目前仍透過所有管道與美方接觸,聘雇當地律師並派員前往堪市協助案件處理,盼助劉姍姍儘早獲釋。(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