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膽大騙警察線民費‧法官重判5年半


(台灣)台灣一名50歲的陳姓男子,才剛出獄缺錢花用,居然連警察也騙,兩個月內騙了6個縣市、10多個警察單位,總計騙取了1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線民費。法官認為被告不知悔改,依誣告和詐欺罪名,重判這名假線民5年6個月有期徒刑。

據悉,這名50歲的陳姓男子,早在2006年間,因為騙取10多個警察單位的線民費被捕,一直到今年6月間才出獄,但陳姓男子還是不知悔改,一齣獄又重施故技,利用獄友的背景資料,向警方提供鎗毒交易和偽鈔製造等假線索,每次索取500到1,000元的線民費用,有不少警察單位被騙後,由於被騙的金額不高,又礙於顏面也不願張揚。

不過陳姓男子月前在新竹縣行騙時,卻被眼尖的新竹北分局偵查隊發現,在一家養生館將陳姓男子逮捕,警方發現陳姓男子一天內跑了兩家養生館,按摩了10個小時,不但沒付錢,還將按摩小姐騙的團團轉,甚至拿錢借給陳姓男子。而陳姓男子也坦承,因為缺錢花用,才會向警方騙線民費,由於金額都不多,相信法官和檢察官不會為難他。

不過,全案在新竹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陳姓男子在出獄的兩個月內,總計騙了新竹、新北市6個縣市警察局、10多個警察單位,詐騙10多萬元的線民費,法官以被告才出獄又犯相同詐騙案為由,絲毫不知悔改,因而依誣告和詐欺等罪名,重判被告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