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家速遞公司的副總裁聲稱她在機場內被地毯絆倒,傷到頸項和手腳。她的右膝傷勢最嚴重,動手術後仍無法運動。她起訴民航局追究責任,不僅索討有待估算的賠償,也要求在15年內可再索賠。
美籍女子科斯托尼斯在敦豪速遞(DHL Express)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擔任副總裁。她於2008年12月3日在樟宜機場第3搭客大廈裡,走向離境閘門時被地毯絆倒。她當時正準備搭機飛往香港。
行動困難無法運動
根據科斯托尼斯在今年10月入稟的起訴狀,她指民航局沒有在地毯周圍豎立警告牌,導致意外發生,她的脖子、右腕、右膝和左踝受傷。她的手腕痛得不能動、右膝蓋腫脹,行動有困難。
她在意外發生一個月後,接受關節內窺鏡手術(arthroscopic surgery),證實她的傷勢不輕。即使在手術後,她仍無法運動。截至她展開訴訟時,科斯托尼斯的醫藥和物理治療費用及相關交通開銷已達12萬7700元(新幣,下同)。除了上述支出,她列出的賠償項目包括蒙受的痛楚、日後收入損失、賺錢能力受損和日後的醫藥費(估計為14萬1000元)。雖然科斯托尼斯沒有提出一個確切的賠償額,但高庭審理的民事訴訟涉及的金額至少為25萬元。不僅如此,科斯托尼斯也要求法庭批准她在接下來的15年,可進一步索賠。
民航局申請撤銷訴訟
民航局否認疏忽,也申請撤銷這起訴訟。根據所提呈的法庭文件,民航局已在2009年7月1日把機場交由剛成立的新加坡樟宜機場集團私人有限公司管理,所以在移交後的任何訴訟都應該發給後者。
新加坡《聯合早報》向新加坡樟宜機場集團查詢,但它不願置評。法庭未審理民航局撤銷訴訟的申請。審前會議定12月9日。(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