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漢爬港警總部自殘‧投訴4年稱被警冤枉


  • 男子情緒激動,以噴漆罐敲頭自殘致頭破血流,隨即將染血雙手在外牆打上血掌印,又以利剪架頸。(圖:香港明報)

  • 抗議男子自備木梯(不在照片中)攀上3米高的灣仔警察總部正門簷篷,以噴漆寫下紅色及藍色申訴字句如“有警權無人權”,又用外套遮著警徽,及以紙張捲成“喇叭”狂叫申訴不滿。消防在地下張開救生氣墊戒備。(圖:香港明報)

(香港)灣仔警察總部11月20日遭示威者噴漆寫字。一名男子2007年捲入官司遭法庭判罰款,報稱被“警察冤枉”而患上抑鬱症,4年來四出投訴欲“討回公道”,但監警會判定警方沒錯。男子不服繼續抗爭,20日早上自備木梯爬上警察總部3米簷篷,用噴漆寫上“投訴無門警察老屈”等字句,又以利剪架頸要脅,與警對峙6小時後終被制服送院,涉嫌“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及刑事毀壞被捕。

警務處長曾偉雄呼吁市民應從正當渠道申訴,不要做傷害自己的行為,又指事主2007年投訴的案件已完結,結果已交監警會。

議員:應引外部調查機制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指出,目前投訴警察課制度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欠缺公信力,很多個案都難以令投訴人信服,他亦曾遇到很多憤憤不平的個案。“解決辦法是警方應引入外部調查機制,由獨立於警隊的專業人員調查警員投訴,相信較易令人信服,紓解投訴人怨憤”。

危站男子劉智仁,36歲,自資開設工程公司,於2007年在一宗交通意外中被控擾亂公眾秩序和拒捕,法庭判他罪成罰款。消息指劉認為警方處事不公,四出投訴,其後患上抑鬱症,但仍堅持投訴涉事警員。但警察投訴課調查後判定警員沒錯,報告已呈監警會並獲接納,劉雖多次上訴,結果仍“維持原判”。據悉,劉曾多次在警察總部張貼大字報控訴警隊。

20日早上7時15分,劉帶備木梯爬上總部正門3米高簷篷,保安員擔心強拉他下來會引致意外,只好看著他爬到高處,即通知總部警員及消防到場。劉在背包內掏出3罐不同顏色的噴漆,以紅藍色漆在玻璃外牆噴上“有警權無人權”、“高級警司包庇曾叫我放棄投訴”等字句,另有一名警員號碼。

警徽旁印血掌
涉刑毀被捕

消防到場張開氣墊,又企圖爬梯到高處營救,但劉大力把梯推開,其間幾乎墮下,場面驚險。其後談判專家及警方高空工作隊到場戒備,但劉情緒轉趨激動,用噴漆罐敲打頭部致流血,再以沾血手掌在警徽旁牆壁打了多個“血掌印”,更以利剪架頸,氣氛極緊張。

擾攘至11時許,劉某年約六旬的父親趕至,他目睹兒子驚人舉動,一度欲上前但被警方阻止,情急下暈倒,之後登上救護車治理,其後清醒離開。劉見父親暈倒,開始坐在簷篷上搖頭嘆息,又在兩張紙寫下“對不起”、“我無意傷害任何人”等字句,向在場傳媒展示。

對峙至下午1時許,即事發後6個小時,劉某情緒逐漸平復,拍拍消防員的手背後,把利剪收回背包。兩名消防員趁他打電話期間從上撲下,第一人撲空後,另一人立即補位,終將劉拉下跌到氣墊,然後送院。灣仔警區指揮官林曼茜稱,這名男子沒有進入總部範圍,故不存在保安漏洞問題。

半年內5集會抗爭
警察總部成新目標

警務處11月20日發生回歸以來首宗警察總部警徽被人破壞事件,回顧今年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門外出現的遊行、示威,以至抗爭行動,可謂與日俱增。有資深謷官說,香港是開放自由的社會,示威抗爭人士要到警察總部抗爭在所難免,但可見警察總部近年已是繼政府總部及中聯辦等地,抗爭人士前往的主要目標。

過去半年,警察總部外附近發生的集會及抗爭活動最少有5宗,涉及爭取動物權益人士、反遞補機制市民、不滿採訪安排的記者,甚至有不滿升中派位的家長在總部旁天橋企跳。

督察協會:未見挑戰警權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示威者到警察總部外示威,相信與警察總部成為顯著地標有關,但暫未見出現向“挑戰警權”的方向發展,至於19日的抗議者,相信只是個別人士不理性的表達行為。

另有資深警官透露,警方現今走親民路線,回歸以來,所有重新設計的警署,均已廢除市民要拾級而上才能入“官門”的設計,走開放的服務路線。

警務處早於2000年的資訊增值計劃時,已將警察總部保安工作外判,以省資源,雖然沒有外判保安在總部外巡邏,但有警官說“主要出入口,如今次事件門外的大閘,都有CCTV(閉路電視)的”。事實上過去一年,警察總部門外有兩名示威常客,其中一名婆婆風雨不改在門外靜坐,另一為被勒令革職警員,一直都相安無事。(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