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視揭交警索買路錢‧記者偷拍遭圍困


  • 中央電視台揭發交通警察在道路設關卡公然向來往貨車收“黑錢”。(電視截圖)(圖:香港明報)

(中國)中央電視台揭發內地交通警察在道路設關卡公然向來往貨車收“黑錢”。央視記者早前隨一輛運煤車行至山西省兩縣境內時,司機分別向並無罰單及收據的交警交出100元和50元(人民幣,下同)才獲放行。當交警發現記者偷拍後欲強搶攝錄機,事後又強塞給記者2萬元“掩口費”。事件曝光後,山西省即時撤銷兩縣公安局長職務,公安部也派出督察組前往調查。

央視11月21日播出報導稱,10月27日,記者在陝西搭乘一輛山東牌照運煤貨車進入山西,在司機老郭和小華輪流駕駛下,汽車沿313省道在下午5時進入嵐縣境內,但汽車剛走了幾公里,老郭發現前面有交警在查車,此時他即從口袋裡拿出錢,說是用來塞給交警的“過路費”,此時,前面已有十多輛運煤車正停車“接受檢查”。

收錢免罰單
即可放行

當交警走近後,即向司機說出3個字:駕駛證。頗有經驗的老郭並沒有交出駕駛證,而是滿臉堆笑地小聲對交警說:“少開一點,照顧照顧”(意即少開罰單)。只見交警從車門縫伸出一個手指,老郭見狀立即拿出100元錢,整個過程不過十秒鐘。但交警收錢後,並未給罰單或收據,貨車也獲放行。老郭事後直言,本想讓對方減收50元,但遭拒絕。

運煤車經太原到盂縣境內時已是28日凌晨1時許。司機稱,過往白天通過盂縣時都有交警罰款,估計午夜時不會有交警查車。怎知當運煤車行至一個山坡時,前方又出現了6、7名交警在攔車檢查,已有十幾輛運煤車停在前面。

知是記者即強塞2萬元

當攔車的交警走近時口中仍是3個字:駕駛本(即駕駛執照)。當小華表示希望只罰30元時,交警不耐煩地說:“少跟我討價還價,這不是自由市場啊!”最後,收了50元錢後放行。司機說,如果開罰單,不但數額更大,而且還會被扣分,因此才直接給錢“私了”。

就在貨車準備啟動時,收錢的交警突然發現偷拍的記者,隨即,6、7名交警衝過來把運煤車圍住。當記者出示央視的證件後,交警仍拒絕放行。在記者執意要求離開,對方開始搶奪記者的攝像機,鏡頭燈當場被打壞。在僵持兩個多小時後,交警強行塞給記者2萬元“設備損壞補償費”後才放行人車。

兩縣公安局長事後撤職

山西省紀委11月21日作出決定,立即將嵐縣、盂縣兩縣的公安局長和交警隊長免職,並對報導中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而公安部也派出督察組前往山西調查,指如查實交警不開票據“收黑錢”,堅決開除。

不超載必虧本
司機私了交易

對於長途運煤貨車司機來說,按照載重限額根本無利可圖,因此幾乎每輛貨車都最大限度地超載。如真的因超載罰款,司機也多會用“私了”方式解決。

《第一財經日報》就報導了10月下旬記者隨運煤車的親歷。一輛6軸大貨車到內蒙古鄂爾多斯東博煤礦裝煤,雖然貨車核定載重量是31噸,但實際載重量則是54噸多,超載達75%。司機直言,如不超載“百分之百會虧本”。而作為沿線交警來說,“可說抓一個是一個”(抓每輛車也抓到超重),一般來說,司機多會“私了”解決。

當運煤車經過陝西榆林收費站磅重時,卻磅出55.5噸重量,超出貨車行走高速公路最多55噸的限額。

原來,收費站私下將重量調高1噸,對方要求汽車必須返回煤礦卸貨,否則罰款1000元。此時,司機就悄悄向收費人員遞上100元,“錢到路開”,就成了司機和收費站人員的私下交易。

社會毒瘤削公權力
胡星斗倡殺一儆百

山西交警和貨車司機間的“潛規則交易”已成社會毒瘤。有內地學者指,表面上,交警收黑錢,司機少給錢,好像雙方皆佔便宜,但受損終是國家。事件雖發生在山西,卻是普遍現象,“涉事公安應被以貪污罪起訴,殺一儆百”。

雙方佔便宜
損國家利益

央視的報導出街後,內地民眾反應激烈,直斥公安之非。北京外國語學院新聞學教授展江認為,年近歲末,各地警方下達收錢指標,“亂收費是濫權行為”。

“中國問題學”學者胡星斗稱,亂收費導致物流成本高,“司機少罰款,公安少收錢。於是,形成司機和交警私下達成潛規則交易的惡性循環”。

“損害的終是國家利益。”他說,此事是公權力失去規範和制約的典型,公權濫用導致國家公信力、權威性皆受挑戰,與此同時,本屬於國家的經濟收入,卻被裝入私囊,還造成國家收入流失。

應以貪污罪起訴

“財政支出的結構也該調整。”胡星斗認為,自上而下的政府撥款不足的確存在,“鼓勵地方公安自己搞創收(創造收入)”。制度對公權力本已缺乏監督制約,令利用公權牟利、權力強制徵收斂財、權利經營等現象成為社會毒瘤。

他亦說:“亂收費等同於貪污,今次事件公安部門應嚴格處罰,不僅將涉事交警開除公職,還應對他們以貪污罪起訴,殺一儆百。”公安部門還應開通舉報電話、網站等,鼓勵民眾舉報監督。(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