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緬甸總統吳登盛批准一項新法令,首次允許人民舉行和平示威。此前,這慣於壓制民聲的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示威,並強硬鎮壓反政府抗議行動。新法令指出,任何人計劃示威,須在5天前向警方提出申請,警方若拒絕,須提出理由。
自年初緬甸名義上的文人政府接掌政權後,有關法令是最新一輪的改革行動。官方媒體3日報導,美國國務卿希拉里結束訪問緬甸行程後,吳登盛是在2日簽署有關法令。(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