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繼金邊市政府下令全面禁止兒童在路口賣花後,街頭賣花的現象大量減少,但為了掙些生活費和學費,一些兒童依然違反交警“勸說”,繼續在路口賣花。
金邊副市長巴速傑旺此前指出,金邊市政府已下令全面禁止兒童在路口賣花,以避免影響道路秩序及破壞國家形象。通令發出後,相關部門官員,包括在紅綠燈路口值勤的交警配合執行,禁止兒童在路口賣花。對於禁令,金邊副市長巴速傑旺此前也說,明年柬埔寨將成為東盟輪值主席國,金邊市政府相應積極整頓公共秩序,包括消除路邊的銷售攤位等。
記者12月3日上午前往觀察金邊市數條大道的紅綠燈路口,包括諾羅頓大道、西哈努克大道、施梳越大道等地點,發現曾經在這些交通繁忙地點出現的賣花兒童,已大量減少。然而,記者走訪莫尼旺大道加華大廈紅綠燈路口時,卻發現一群兒童在烈陽下兜售茉莉花,每當汽車或摩托車在紅燈停下時,他們就迅速沖上前,要司機和騎士買花。
女童索(12歲)向記者說,她自願在路口兜售茉莉花,因為能掙取一些錢,供應她的生活費用和學費。“我和幾個朋友,從6、7歲開始就在路上賣茉莉花,賣花所得的微薄收入,讓我們能夠像其他孩子一樣,有足夠的生活費用和學費。”
索以前是在堆谷區紅綠燈路口賣茉莉花,但當地的最近交警叔叔已不允許她在賣花,“我們才無奈地搬到這裡來。”她說:“警察叔叔看到我們在路上買花時,就立刻趕我們回家,好像我們做錯什麼事情。”
父母也在路上賣花
不僅是索被交警趕回家,索的小同行也一樣,但為了生活所需,他們依然想盡辦法繼續在路口賣花。“警察叔叔不允許我們在老地方賣茉莉花,我們照樣去別的地方賣,否則就少了學習費用。”詢及家人的收入情況如何,索說,她有兩個哥哥,都是建築工人的,收入很少,而父母也是在路上賣花。
索就讀小學四年級,但在週末時就和其友人就一大早來到路口賣花,雖然有時候只有掙一點點的錢,但總比沒有收入好。“逢週六和週日早上5、6點開始,我和朋友就集中在這裡開始賣茉莉花。汽車或摩托車在紅燈停下時,我們就迅速沖上前,有些市民因為同情我們,就買一、兩串茉莉花。每串可賺500柬幣,但有時候也沒有人理會我們。”
市政府此前發出禁令時,受到非政府組織的正面肯定。輔導弱勢兒童的“好朋友組織”亦表示支持。此組織指出,由於兒童在街上賣花獲得民眾同情,紛紛向他們購花,因而有許多父母讓子女到街上叫賣,導致子女無法正常上學。(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