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姦成孕‧農婦勒死女嬰


(中國)廣東中山一名老實的農婦被強姦後懷孕,因“不想麻煩人”,又沒錢做墮胎手術,只能把孩子生下,再親手勒死。她因此被判故意殺人罪,判監3年,緩刑5年。

《南方都市報》報導,2007年12月下旬一晚,20歲的曉晴(化名)在中山三鄉鎮看被一男子挾持強姦,事後懷孕。性格內向的曉晴不想求助他人,自己打工存錢墮胎,但錢未存夠,嬰兒在2008年7月早產出生。怕嬰兒哭聲引來其他人注意,曉晴用絲襪塞住孩子口,再用另一隻襪把孩子勒死,隨後扯斷臍帶,將女嬰裝在枕頭套內,丟棄於垃圾桶。

曉晴後被家人說服自首,警方讓她取保候審,她卻返鄉,警方在網上通緝她。今年4月,曉晴結婚,並未向丈夫提及被強姦之事。今年6月,她終被警察勸服,在新婚不到2個月後向警方自首。

她的律師說,曉晴思想簡單,缺乏生活經驗。她向法官提交的悔過書寫道,自己從小愛讀書,性格較文靜,遇事怕麻煩別人,儘量自己解決問題,特別怕麻煩自己的父母。(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