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校車意外接二連三,繼12月12日江蘇豐縣首羨鎮的校車翻側事故後,在廣東順德也發生一輛校車遭貨車撞擊,37人受傷送院,7人需留院觀察,無人死亡;而13日在河南駐馬店又有接載學生的車輛發生車禍,2死20多人傷。教育部連夜發出緊急通報,要求各地“再檢查”校車安全情況,“再落實”安全措施。
據新華社報導,截至13日凌晨2時半,豐縣校車意外的死亡人數升至15人,有8名傷者仍然留院,除其中1名女童昏迷外,其餘情況穩定。豐縣政府13日早上召開記者會,稱出事車輛“蘇CR1836”為少林牌SLG6型客車,今年2月登記為“小學生校車”,車主名為洪旭,也是出事時的司機,他已被刑事拘留。縣公安局副局長陳立坤表示,洪旭未辦齊校車專用手續便接載學生,而且他只有B2駕駛證,而駕駛校車須持A1駕駛證。
江蘇車禍增至15死
公安現場勘查發現,車輛翻入路邊水深約60厘米的水溝,車廂進水,被擠壓在下層的學生溺水窒息。今年7歲讀小一的渠立祥是事故中的倖存者,他說當時車速很快,一輛三輪車迎面而來,司機猛煞車隨後翻側,“水很快就進來了,呼拉呼拉就到我鼻子”,其他學生踩著他的背往外爬,後面一個五年級學生拉起他,他從車尾的通風孔爬出來,看到司機在水裡救人,此時天色漸黑,有村民以柴生火給他們取暖。有家長連夜到醫院尋找孩子下落,但並無任何消息,懷疑當局隱瞞死傷人數。在醫院,還有不明身份的人阻止家長接受香港記者訪問。
家長徹夜尋子無果
此外,廣東佛山順德樂從鎮12日也發生一宗貨車與校車相撞事故,載有59名穎林水藤小學學生的校車被撞出一個大洞,37名小學生送院,7人需要留醫,其中1人在深切治療部(ICU)觀察。此校車可載69人,當時並未超載,司機證件有效,被警方帶走調查。
另據新華社報導,河南省駐馬店市古城中學一架接載50多名學生前往培訓基地的大巴,13日與貨車發生碰撞,2名學生當場死亡,20多人受傷,其中7人重傷,情況嚴重。
“生命的損失是我們不能承受之重。”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說,地方政府現在就應負起保障校車安全的責任,不用等到國務院《校車安全條例》出台。此條例現仍在諮詢期。
社會無“兒童優先”理念
一直關注校車安全的全國人大代表、華中師範大學教授周洪宇表示,校車不超載也出事,證明整個交通秩序差、道路安全混亂,民眾缺乏安全意識,司機的整體素質、能力也有問題,他提出多項有關校車的安全措施,包括安裝兒童專用安全帶、司機要通過嚴苛考試、校車要符國家標準等,而農村的道路亦需完善。
人代倡備兒童安全帶
完善農村道路
“社會上一般民眾沒有校車優先的意識,說明我們現在社會沒有‘兒童優先’的理念,對兒童等弱勢群體的保護能力太弱。”周洪宇說,“校車”的概念必須嚴格界定,不能學校隨便租架大巴當校車,應由有專業資質的車廠生產,並且是專人駕駛的專用車輛,建議內地儘快建立專業校車生產線,制定國家校車質量標準體系,校車生產車廠要經嚴格審核。
他又說,考慮到國情,可以有3年過渡期,在這3年內,用於接載學童的車輛仍須經政府部門人員檢驗,並由專人駕駛。校車亦應加裝安全設施,包括兒童專用安全帶等,並配備照護人員。與此同時,要提高司機的素質,“並非會開車就可以”。他認為司機年齡不應超過50歲,“還得考驗是否反應敏銳”。(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