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馬來西亞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蘇巴馬廉12月15日披露,如果一切順利,政府可在明年召開的國會會議中,提呈法案,立法強制私人界將僱員的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
蘇巴馬廉在馬六甲出席學院活動時對記者說,目前,私人界的退休年齡不受法律管制;一旦法案通過,私人界就必須遵守,若員工在沒有理由之下被令提早退休,他們可以投訴。
僱聯要求5年緩沖期
大馬職工總會及大馬僱主聯合會已原則上同意將私人界退休年齡從55歲延長至60歲,但僱聯要求5年的緩沖期,以讓僱主有充份的時間做好準備;而職總則認為不能有過渡期。目前,人力資源部正積極拉近僱聯及職總在觀點上的落差,以便私人界的退休年齡與公務員相同,讓500萬人受惠。
僱聯執行董事三蘇丁15日受詢時指出,職總及僱聯對此課題都樂見其成,不過當中還有許多法律枝節待處理。“其中一個問題是職總要求馬上延長退休年齡;但僱聯則建議在法案通過前,現有已屆退休年齡的僱員需要依照規定在55歲退休;立法後,公司新進的員工就可以工作到60歲才退休。”
他說,5年的緩沖期內,僱主及僱員都應給予選擇權利,即是否要延遲退休,這意味著一名僱員可以選擇在55歲退休或僱主可要求有關僱員繼續工作至60歲,前提是要得到對方的同意。“我們不想被指責強迫員工延遲退休,這違反人權也不符合憲法精神。”
許多技術問題待處理
三蘇丁強調,馬上延長退休年齡會引起一些問題,包括一些僱主尚未做好準備。三蘇丁也說,新法令落實前,有許多技術問題待處理,包括目前公積金局允許會員年滿50歲時提出三分之一存款,倘若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即會員還須工作10年,如果過早將公積金提出,日後很可能不夠錢應付退休後的生活。
職總認為,國人的平均壽命為75歲,若在55歲就退休,未來20年的歲月無業又無收入,會給社會帶來負擔。(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