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處破獲假結婚集團的行動中,檢獲大量港人身份證和回鄉卡副本。調查發現不法份子要求假結婚港人先交低證件作“抵押”,然後才會支付上期酬金,待假結婚手續辦妥再支付餘額。出售身份作假結婚的港人可收約5000至1萬元不等報酬。(圖:香港明報)
(香港)香港入境處於12月19日起採取行動,成功瓦解以港人為骨幹的假結婚集團,並拘捕19人。此集團過去兩至三年間合共處理180多宗懷疑結婚個案,涉及超過70名港人,當中有90後港人疑為掙快錢,不惜出賣身份與內地人假結婚,以收取5000至1萬港元的報酬;亦有內地人對假結婚對象有要求,如列出“處男要處女”。
拘17男2女
皆為港人
入境處於19日起連續2天展開名為“閃刺”的行動,成功瓦解假結婚集團。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酷刑聲請審理)梁國雄表示,過往入境處都是收到投訴後展開調查,而今次則是首次主動出擊,行動共搜查了63個目標地點,共拘捕17男2女,包括兩名骨幹成員,全部為香港居民。被捕者介乎23至65歲,兩名骨幹成員則為50至60歲。
檢大批證件
料抵押取報酬
行動中,入境處在一骨幹成員家中搜獲大批假結婚港人的身份證副本,當中有1990和91出生者,懷疑有90後年輕人為掙快錢而與人假結婚。另外,又搜獲內地人對假結婚對象要求的字條,如“處男要處女”、“能生子”等,以及電腦、記事簿和刊登廣告收據。
入境處多月前已留意到報章徵婚廣告,覺得可疑並以電腦分析人物關係,再鎖定目標人物而破獲此集團。調查發現,有涉嫌假結婚人士曾隱瞞香港以外的結婚紀錄,又有人於短期內遞交多於一次擬結婚通知書,在註冊“假結婚”當日只有新人雙方及證婚人共4人出席,有別於一般人結婚時有親友到場。
首席入境處事務主任(執法)黃然生指出,此集團犯案手法仔細,如在廣告招攬假結婚港人後,會要求他們放下身份證明文件作“抵押”,才會付首期酬金,直至成功為內地人尋找“另一半”,完成假結婚手續後才付餘額。此集團向內地人徵收高達4萬元費用,當中5000至1萬元給假結婚港人作酬勞,按180多宗疑似假結婚個案計算,涉及金額高達720萬元。
入境處:作虛假申述可囚14年
根據法例,任何人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協助或教唆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最高罰款為15萬元及入獄14年;任何人士為促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證明書,明知而故意作虛假誓言或虛假聲明亦屬違法,最高可判監7年。(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