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2月28日官方僅透露了相關人員的行政處分和黨內處分,一名動車事故死者的父親,則對責任人未被繩之於法表示不快,“行政處分代替法律,感覺不公道。對一些官員,應該依法辦事”。
“不能因官階高就不法辦”
動車事故死者、中國傳媒大學學生陸海平的父親對本報說,“上海大火依法辦事,刑罰了主要責任人。不能因為鐵道部官員級別高,就不依法辦事,我一晚上想不通”。他說,質量問題就應該負法律責任,“誰在檢驗的?怎麼進到鐵道系統中去的?上海鐵路局有沒有玩忽職守?有就要判玩忽職守罪。這些人都該法律嚴懲。”“到底責任怎麼承擔?半年過去了,檢查機關介入,相關人負刑事責任,才能告慰親人在天之靈。”
28日全長3.6萬字的調查報告中,僅簡單一句提到“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了事故調查工作”。而在國務院在聽取調查結果的新聞稿中,僅有一句提到“對於相關責任人員是否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依法獨立開展調查。”(香港明報)